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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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03 17:38:49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对重庆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庆市和我区实施方案,坚决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对照《2022 年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将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先后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1次、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4次;局属各党支部通过主题党日、党员大会、党课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5次、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50次。结合干部继续教育培训、执法人员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信访工作条例》专题辅导等培训工作,宣讲法治知识,开展法治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做好水法规宣传教育,以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工作QQ群共享民法典知识宣传视频、疫情防控22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增强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认真组织年度法治理论考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网络答题,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大力推广“重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平台”应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关注,引导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关注法律法规、善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做好水法规宣传教育,采取上街散发宣传资料、图片展板、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宣传水法律、法规。全年,共制作主题宣传横幅标语600多条,张贴海报600多份,派发河长制和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手册5000多份,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22年,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处理,把依法行政放在全局中心工作中进行部署,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监督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先后2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对全年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作了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采取“年初制定标准、定期检查督办、年终综合考评”的方式,加强考核督办,层层传导压力,有效推动各科室站队所自觉维护法治,按照责任分工逐一抓好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严格审查,加强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备案、清理、监督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对年内制定的《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江津区福寿岩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有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到全面审查,逐一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是否合法;做到公开透明,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听取专家学者的建议,扩大公众参与。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对现行有效的区政府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2次全面清理,共清理区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1件,继续有效保留11件。

四)规范行为,文明执法。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落实行政执法治度,规范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推动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社会满意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循源律师事务所签订全年法律服务,保障相关法律细则的权威解读和实施,审核合同协议法律条款。二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置各类事件的能力。严格遵守法治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对群众举报,镇街来函、执法巡查、电子监管平台和业务科室反馈移交等方式发现的水事违法问题线索进行现场核实和调查处理,共下发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6份,联合镇街强制拆除拦河网5,调解水事纠纷1起,依法对4起水事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五)落实制度,高位推动。印发《江津区2022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关于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方案》《江津区2022年度“一河一策”方案任务》等文件,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职能职责。召开总河长会议1次,河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1次,区级河流专题会议5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河长制相关工作5次,认真研究和谋划贯彻落实市第1234号总河长令精神,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良好治水局面。20221-12月,全区三级河长共巡河36561次,同比增长11.6%,上报问题783个,均实现动态清零,其中区级河长巡河106人次,巡河完成率112%,全年下发交办单68份,合计交办问题116个,其中已整改完成78个。同时,为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推动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面向全区聘请了32名河长制社会义务监督员,其中包括16名人大代表、16名政协委员,经公示后由区河长办颁发聘书及监督员证。2022年,我区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璧山区、永川区、綦江区等相邻市、区(县)开展联合执法巡查3次,召开跨界河流现场办公会3次,与合江法院、塘河政府进行护河法治宣传活动1次,开展“增殖放流·川渝协作助力生态修复”主题活动1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深入,自觉性还有欠缺,掌握实际业务的法律知识还不够全面、系统、精准。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无统一执法服装,执法信息化装备力量薄弱。三是宣传发动有待加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自我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涉水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还不够。

三、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党内法规、水利法规、《民法典》、《宪法》等内容纳入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目标内容,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理论知识水平。不断强化水法律法规宣传,运用现代传媒手段,把宣传的重点放在水事纠纷较多的地区,广泛地向社会宣传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水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提高决策科学性。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按照“有疑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水利行政执法。加大对管辖重点河道边界水域监督,按照水利部“清四乱”整治工作要求,把河道行洪和保障堤防安全、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作为水行政执法的重要任务,加强河道、堤防的巡查和保护执法,坚决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等制度。着力解决队伍执法能力不足问题,学习兄弟区县的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队伍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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