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43189X/2025-00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4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4 |
发布日期: 2025-02-14 12:10:3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镇街水土保持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工作。
2.负责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治理区、保护区的调查评价和工程规划设计。
3.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报告(方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技术审查工作。
4.承担水土保持科研和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并组织水土保持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协助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
6.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编制9人。现实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140.05万元,支出总计140.05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140.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0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4.4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74.49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140.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4万元,农林水支出89.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4.4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63.2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2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40.05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140.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5万元,比2024年减少7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79万元,比2024年减少63.23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取消以及在职人员减少2名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6万元,比2024年减少11.27万元,主要原因是打紧开支、压缩项目预算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一致;
2025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一致;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一致;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87万元,比上年减少12.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定额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本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古满胜 联系电话:023-47519148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