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43189X/2025-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4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4 |
发布日期: 2025-02-14 11:44:4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江津区水利局(本级)是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11个职能科室。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水务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区域内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作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参与拟订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能资源保护管理规章制度。3.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工作。拟订城乡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泊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审查区域内江河、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排污口;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4.负责计划用水工作。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方法,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5.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责任。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6.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7.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及后期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监督检查移民后扶资金、项目实施工作。8.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以及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治水害规划和河道防洪调度方案,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按分工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气象、水文等提供的信息,及时做好汛期工作。9.负责防治水土保持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的责任,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城乡饮水安全、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1.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12.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执法、各项工程安全等情况进行督查。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规划建设科、水利水保科、水资源科、移民工作科、水生态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科、群众工作科(法制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38,550.24万元,支出总计38,550.24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38,550.2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15.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734.6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4,830.6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9,946.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4,884.44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4年结转并编制到2025年预算的资金。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38,550.2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31.60万元,农林水支出32,63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8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4,830.6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6.1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4,754.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38,550.24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38,550.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15.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15.56万元,比2024年减少9,94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76.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减少以及在职人数减少导致相应人员经费预算减少;项目支出16,781.86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和改造易旱地区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和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减少9,870.06万元,主要原因是水源工程建设市级基建投资资金和水利领域项目增发国债资金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734.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734.68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以及移民补助,比2024年减少14,884.44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收入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本级)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3.50万元,与2024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一致;
2025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4.00万元,与2024年一致;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9.50万元,与2024年一致;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一致。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2.84万元,比上年减少42.0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减少以及在职人数减少导致相应运行经费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3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781.86万元。其中:本年年初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25个,金额37,516.5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业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俊杰 联系方式:023-47519648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江津区水利局(本级)是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11个职能科室。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水务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区域内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作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参与拟订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能资源保护管理规章制度。3.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工作。拟订城乡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泊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审查区域内江河、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排污口;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4.负责计划用水工作。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方法,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5.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责任。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6.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7.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及后期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监督检查移民后扶资金、项目实施工作。8.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以及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治水害规划和河道防洪调度方案,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按分工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气象、水文等提供的信息,及时做好汛期工作。9.负责防治水土保持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的责任,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城乡饮水安全、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1.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12.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执法、各项工程安全等情况进行督查。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规划建设科、水利水保科、水资源科、移民工作科、水生态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科、群众工作科(法制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38,550.24万元,支出总计38,550.24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38,550.2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15.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734.6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4,830.6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9,946.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4,884.44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4年结转并编制到2025年预算的资金。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38,550.2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31.60万元,农林水支出32,63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8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4,830.6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6.1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4,754.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38,550.24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38,550.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15.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15.56万元,比2024年减少9,94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76.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减少以及在职人数减少导致相应人员经费预算减少;项目支出16,781.86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和改造易旱地区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和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减少9,870.06万元,主要原因是水源工程建设市级基建投资资金和水利领域项目增发国债资金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734.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734.68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以及移民补助,比2024年减少14,884.44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收入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本级)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3.50万元,与2024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一致;
2025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4.00万元,与2024年一致;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9.50万元,与2024年一致;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一致。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2.84万元,比上年减少42.0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减少以及在职人数减少导致相应运行经费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3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781.86万元。其中:本年年初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25个,金额37,516.5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业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俊杰 联系方式:023-47519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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