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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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43189X/2025-000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8-21 [ 发布日期 ] 2025-08-21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5-08-21 15:56:08

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现行的职能职责主要包括:1.贯彻执行水利行业设计工作的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2.组织开展水行政许可事项中的技术评审工作,包含: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水利工程改变主要用途许可,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4.编制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5.负责稽察人员的选聘、培训和日常管理;6.配合相关科室(单位)督促有关整改意见的落实,配合参与重大水利工程的检查和验收;7.提供水利行业相关技术咨询;8.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是江津区水利局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规格为正科级,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7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61.95万元,支出总计161.95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7.18万元,增加4.6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2. 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95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7.18万元,增加4.6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3. 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6万元,占比96.24%;项目支出6.09万元,占比3.76%。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7.18万元,增加4.6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增加

4.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1.95万元,支出总计161.95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7.18万元,增加4.6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8万元,增加4.6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6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2. 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2万元,增加1.4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3. 结转结余情况。无结转结余。

4. 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80万元,占比0.49%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3万元,占比11.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4万元,增长50.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及缴费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7.53万元,占比4.65%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农林水支出127.99万元,占比79.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万元,减少1.1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6.39万元,占比3.95%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4万元,增长15.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1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3.73万元,增加44.18%,主要原因是上年大幅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0万。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会议产生少量费用纳入公用经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32万元,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培训学习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无车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6.0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4万元,全年(调整)预算数6.09万元,执行数为6.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开展技术评审145项,贯彻执行水利行业设计工作的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水利水保类项目专家劳务费

自评

总分

(分)

100

项目主管

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财政归口科室

农业农村科

项目

联系人

石景文

联系电话

13640518002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7.29

4.21





其中:

财政拨款

7.29

4.21

4.21

4.21

10

10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全区水利水保类项目技术评审

总体完成情况良好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水库安全评价类

23

23

0

100

15

15


水利基建类

44

44

0

100

30

30


洪水影响评价类

25

25

0

100

20

20


水土保持专项论证类

27

27

0

100

20

20


水资源论证类

10

10

0

100

5

5


可行性研究

5

5

0

100

5

5


其它类

11

11

0

100

5

5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景文    联系电话:1364051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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