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43189X/2025-0005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1 |
发布日期: 2025-08-21 14:47:28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江津区水利局(本级)是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11个职能科室。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水务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区域内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作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参与拟订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能资源保护管理规章制度。3.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工作。拟订城乡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泊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审查区域内江河、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排污口;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4.负责计划用水、节约部门(单位)职能、部门组成情况等。用水工作。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方法,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5.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责任。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6.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7.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及后期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监督检查移民后扶资金、项目实施工作。8.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以及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治水害规划和河道防洪调度方案,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按分工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气象、水文等提供的信息,及时做好汛期工作。9.负责防治水土保持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的责任,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城乡饮水安全、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1.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12.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执法、各项工程安全等情况进行督查。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本级)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规划建设科、水利水保科、水资源科、移民工作科、水生态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科、群众工作科(法制科)、机关党委。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2073.03万元,支出总计32073.03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15360.83万元,增长91.9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收入支出增加增发国债资金7275.8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43.40万元,江津区朱杨镇、西湖镇、慈云镇、白沙镇、綦江河流等项目资金5000.00万元。
2. 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073.03万元,较上年增加15360.83万元,增长91.9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收入增加增发国债资金7275.8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43.40万元,江津区朱杨镇、西湖镇、慈云镇、白沙镇、綦江河流等项目资金500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73.03万元,占比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 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073.03万元,较上年增加15360.83万元,增长91.9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支出增加增发国债资金7275.8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43.40万元,江津区朱杨镇、西湖镇、慈云镇、白沙镇、綦江河流等项目资金50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7.23万元,占比3.55%;项目支出30935.80万元,占比96.45%。
4.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073.03万元,支出总计32073.03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15360.83万元,增长91.91%,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增发国债资金7275.8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43.40万元,江津区朱杨镇、西湖镇、慈云镇、白沙镇、綦江河流等项目资金500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1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18.87万元,增长144.18%,主要原因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鹅公水库建设工程、綦江河流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资金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11.31万元,下降15.53%,主要原因是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收入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1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18.87万元,增长144.18%,主要原因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鹅公水库建设工程、綦江河流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11.31万元,下降15.53%,主要原因是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3.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度一致。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4.83万元,占0.0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8.52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2万元,增长7.07%,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5人,退休一次性补贴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73.76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0万元,下降1.21%,基本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农林水支出23499.41万元,占98.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65.98万元,下降14.13%,主要原因是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64.73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万元,下降1.98%,基本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7.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1.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56万元,下降5.88%,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退休5名在职人员,导致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135.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2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是人员劳务费支出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161.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41.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綦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收入。本年支出8161.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41.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綦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5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2万元,减少19.7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支出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75万元,主要用于与各镇街、上级部门、各区县等联系相关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5万元,下降14.8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车辆支出费用。
公务接待费1.75万元,主要用于兄弟区县及市外考察组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6万元,下降41.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减少接待费用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8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95.4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9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1.5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01万元,基本与上年一致。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9万元,增长28.4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全区供水抗旱保供以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58万元,较上年增加6.22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是人员劳务费支出增加。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9.33万元,下降22.4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1.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20.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1.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11.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46.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19%。主要用于采购水资源管理、水库运行管护、农村供水保障等方面。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4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0项,涉及资金30935.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一般性项目绩效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农业农村科 |
项目 联系人 |
程桢珍 |
联系电话 |
023-47517750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239 |
239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39 |
239 |
239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全区农村饮水维修养护 |
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居民饮水质量,保障饮水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完成全区农村饮水维修养护。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设备应配尽配处数 |
处 |
= |
13 |
13 |
0.00 |
100 |
20 |
20 |
|||||
农村集中供水率 |
% |
≥ |
91 |
91 |
0.00 |
100 |
20 |
20 |
|||||
截至2024年底投资完成率 |
% |
≥ |
90 |
100 |
11.11 |
100 |
20 |
20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 |
人 |
≥ |
10000 |
10000 |
0.00 |
100 |
20 |
20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90 |
0.00 |
100 |
10 |
10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部分项目施工周期长,未达到项目支付节点,导致绩效目标未达标,下一步将督促加快项目建设以及资金支付进度。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俊杰 联系电话:023-47519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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