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43189X/2023-0003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5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5 |
发布日期: 2023-08-25 09:21:20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是江津区水利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水利行业设计工作的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编制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稽查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2.编制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3.负责组织区级审批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变更报告、水利专项报告、水利专项规划的技术审核、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稽察事务工作;4.负责组织市级以上审批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其变更报告、水利专项报告、水利专项规划的初步技术审查;5.负责稽察人员的选聘、培训和日常管理;组织拟订稽察工作制度、规范性文件,负责稽察信息的收集整理;6.配合相关科室(单位)督促有关整改意见的落实,配合参与重大水利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提供水利行业相关技术咨询;7.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67.69万元,支出总计167.69万元。因2022年分单位决算,故无上年对比数。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67.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69万元,占100.00%。因2022年分单位决算,故无上年对比数。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6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16万元,占78.81%;项目支出35.53万元,占21.19%。因2022年分单位决算,故无上年对比数。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7.69万元。因2022年分单位决算,故无上年对比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69万元。因2022年分单位决算,故无上年对比数。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69万元。因2022年分单位决算,故无上年对比数。。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24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减少67.12%,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67万元,占6.96%,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6.94万元,占4.1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农林水支出143.05万元,占85.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1万元,减少10.9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5.79万元,占3.45%,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13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5.03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35.5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53万元,执行数为35.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开展技术评审221项,贯彻执行水利行业设计工作的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水利水保类项目专家劳务费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农业农村科 |
项目 联系人 |
石景文 |
联系电话 |
13640518002 |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20.53 |
20.53 |
20.53 |
|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0.53 |
20.53 |
20.53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全区水利水保类项目技术评审 |
贯彻执行水利行业设计工作的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 |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
水库安全评价类 |
项 |
≥ |
38 |
38 |
0 |
100 |
10 |
10 | ||||
水利基建类 |
项 |
≥ |
76 |
76 |
0 |
100 |
25 |
25 | ||||
洪水影响评价类 |
项 |
≥ |
36 |
36 |
0 |
100 |
15 |
15 | ||||
水库降等类 |
项 |
≥ |
4 |
4 |
0 |
100 |
5 |
5 | ||||
水库报废类 |
项 |
≥ |
3 |
3 |
0 |
100 |
5 |
5 | ||||
水土保持专项论证类 |
项 |
≥ |
56 |
56 |
0 |
100 |
20 |
20 | ||||
水资源论证类 |
项 |
≥ |
5 |
5 |
0 |
100 |
5 |
5 | ||||
其它类 |
项 |
≥ |
3 |
3 |
0 |
100 |
5 |
5 | ||||
说明 |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519648。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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