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43189X/2023-0003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5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5 |
发布日期: 2023-08-25 09:17:16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是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1.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的指导服务,组织水利工程汛前、汛期、汛后安全服务,指导防治各类安全隐患。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措施、江河水库和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指导水工程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3.负责日常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收集上报水旱灾害、水利水毁工程及水利工程水旱灾害防御相关资料;收集上报汛期安全情况。4.负责山洪灾害应急管理平台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专业运维单位。5.负责几江河道防洪工程的具体日常管理,指导其他河段防洪工程的管理。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6.负责贯彻落实流域河道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做好岸线分区管理。做好全区河道水域及其自然岸线的统一管理、保护、利用以及跨行政区域河道管理协调工作。7.负责开展河道调查及名录公布工作,开展河道自然岸线本底调查工作,开展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乱建、乱占、乱堆等“四乱”防治工作。8.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具体实施及后期维护。9.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10.负责拟订全区砂石开采制度并组织实施。11.负责落实流域采砂规划,做好江津区长江砂石禁采区重点河段监管平台建设及后期运行维护工作。12.协助相关部门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各类违法案件。13.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26.42万元,支出总计326.42万元。因2022年分单位决算,故无上年对比数。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26.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42万元,占100.00%。因2022年分单位决算,故无上年对比数。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2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40万元,占83.14%;项目支出55.02万元,占16.86%。因2022年分单位决算,故无上年对比数。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6.42万元。因2022年分单位决算,故无上年对比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42万元。因2022年分单位决算,故无上年对比数。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42万元。因2022年分单位决算,故无上年对比数。。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8.76万元,占21.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4万元,增长36.46%,主要原因是增加抚恤金、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和在职人员社保。
(2)卫生健康支出13.39万元,占4.1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农林水支出230.03万元,占70.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85万元,减少12.54%,主要原因是相关系统平台维护费用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4.24万元,占4.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8万元,增加53.7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5.02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6.38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故无数据。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实物量,故无数据。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8.05万元,降低51.5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55.0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山洪灾害运行维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保障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山洪灾害运行维护项目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农业农村科 | 项目 联系人 | 干欢 | 联系电话 | 13883906312 |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25 | 25 | 25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5 | 25 | 25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用于保障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 用于保障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
维护系统平台数量 | 套 | = | 1 | 1 | 0 | 100 | 20 | 20 | |||||||
维护自动监测站点 | 套 | = | 45 | 45 | 0 | 100 | 20 | 20 | |||||||
年稳定运行天数 | 天 | ≥ | 330 | 330 | 0 | 100 | 20 | 20 | |||||||
上级主管部门满意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20 | 20 | |||||||
用户满意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
说明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单位无此事项。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521511。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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