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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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43189X/2026-00026 [ 发文字号 ] 津水利〔2026〕39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6-06-03 [ 发布日期 ] 2026-06-05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川黔线K27+439大南桥 桥梁基础冲刷整治工程洪水评价准予 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6-06-05 09:09:53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工务大修段:

你司报送《重庆市江津区川黔线K27+439大南桥桥梁基础冲刷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专家审查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在民福溪贾嗣镇民福村河段实施重庆市江津区川黔线K27+439大南桥桥梁基础冲刷整治工程。同意《报告》采用工程河段评价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大南桥桥梁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

二、同意《重庆市江津区川黔线K27+439大南桥桥梁基础冲刷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中所推荐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一)在川黔线大南桥13号桥墩之间,铁路桥梁中心线上下游10m范围内的河床设置30cmC30钢筋混凝土铺砌,为保持河道生态,在混凝土铺砌上再铺设50cm厚卵石,铺砌上下游端部设2.6m深垂裙。

(二)两侧岸坡修建护岸挡墙,其中左侧岸坡邻近既有地方道路,设置C30钢筋混凝土悬臂式挡墙,悬臂式挡墙顶宽0.25m,总高度4m,底部宽度2.55m,临水面坡比1:0.03。右侧岸坡设置C30混凝土仰斜式挡墙,顶宽1m,总高度3.71m,底部宽1.11m,临水面坡比1:0.25

本工程主要控制坐标表

编号

X

Y

Z1

3228314.470

642212.860

Z2

3228305.369

642194.855

Y1

3228326.428

642206.599

Y2

3228321.873

642186.498

应妥善处理好本项目可能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完善其他相关手续。该工程若对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产生影响概由你单位负责。

四、应在工程开工前将施工计划报我局备案,严禁违规占用行洪断面及超范围施工;在工程建设中,须接受区水利局对工程涉河事项的核查,服从区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工程竣工后应通知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综合验收

施工期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若存在汛期施工,提前将施工度汛方案及防汛应急预案报区水利局备案

六、应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实施,同时加强河道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堆放、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成后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一切施工临时设施及遗弃物。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重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202663

抄送:贾嗣镇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66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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