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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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43189X/2023-00052 [ 发文字号 ] 津水利〔2023〕6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发布日期 ] 2023-01-31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关于重庆至贵州赤水至四川叙永高速公路 (重庆段)笋溪河大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01-31 11:20:04



重庆渝赤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重庆至贵州赤水至四川叙永高速公路(重庆段)笋溪河大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专家审查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司在笋溪河江津区嘉平镇擦石滩电站坝上游5.9km处实施重庆至贵州赤水至四川叙永高速公路(重庆段)笋溪河大桥工程。同意工程河段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评价,桥梁工程的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二、同意《重庆至贵州赤水至四川叙永高速公路(重庆段)笋溪河大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中所推荐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拟建笋溪河大桥左右两岸位于江津区嘉平镇寒坡村和月沱村,桥梁跨越笋溪河,主桥结构采用(60+110+60)+30m预应力砼连续钢构桥预应力砼后张)T简支,桥长276.0m,单幅桥面宽度12.5m,最大桥高33.36m,主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连续刚构,下部结构采用双肢实体墩、承台群桩基础;引桥上部采用预应力砼后张)T梁,简支结构,过渡墩采用空心薄壁墩、承台群桩基础;桥台为重力式U型桥台,明挖扩大基础。

笋溪河大桥涉水桥墩主要为左幅1#桥墩和右幅1#桥墩。左幅1#桥墩采用空心薄壁墩,地面高程为214.44m,承台高程为217.696m,承台尺寸为12×8m(顺水流方向×垂直水流方向,下同),承台厚度4.0m;承台上部双薄壁墩直径为4.5m×1.5m,空心间距2.5m,墩长30.0m;承台下部采用群桩基础,桩径为2.2m,长度为21m。右幅1#桥墩采用空心薄壁墩,地面高程为214.60m,承台高程为217.696m,承台尺寸为12×8m(顺水流方向×垂直水流方向,下同),承台厚度4.0m;承台上部双薄壁墩直径为4.5m×1.5m,空心间距2.5m,墩长30.0m;承台下部采用群桩基础,桩径为2.2m,长度为21m

笋溪河大桥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坐标点编号

坐标值(m)

备注

X

Y

Z1

3206870.4937

631493.4126

桥墩中心坐标

Y1

3206876.9337

631482.1198

桥墩中心坐标

注:拟建工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系统,坐标系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三、你司在下阶段应根据报告建议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及施工方案,落实防治与补救措施,不得对河道行洪及河势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在工程完工后须明确运行维护单位,划定工程管理范围,管理范围内不得兴建永久固定构建筑物。同时编制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加强工程建后监测与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沉降观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在汛期、暴雨、洪水来临前后应加密巡检,及时清理阻碍行洪的障碍物。

四、你司在建设前后及实施期间应切实维护好本项目可能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完善其他相关手续。该工程若对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产生影响概由你单位负责。

五、你司应在工程动工前将施工计划报我局备案,严禁违规占用行洪断面及超范围施工;在工程建设中,须接受区水利局对工程涉河事项的核查,服从区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六、你司负责对涉河建设工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施工安全及质量安全,并定期向区水利局报送工程相关进展情况。施工期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若存在汛期施工,应提前将施工度汛方案及防汛应急预案报区水利局备案。

七、你司应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实施,同时加强河道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堆放、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成后,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一切施工临时设施及遗弃物。

八、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重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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