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笋溪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0 16:54: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笋溪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全本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https://pan.quark.cn/s/122b1b930270

2)查阅全本纸质报告书请联系:

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黄工

联系电话:15310915815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笋溪河流域综合规划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s://pan.quark.cn/s/320dd659de3c),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02347800076

电子邮箱:659717043@qq.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富源大道临10

邮编:401147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310915815

邮箱:28326416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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