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8-16 15:43:33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做好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动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对重庆市笋溪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本次流域综合规划主要涉及笋溪河流域在江津区境内的区域。
(1)规划范围
笋溪河流域在江津区境内的流域面积1128 km2,主要涉及江津区的四面山镇、四屏镇、柏林镇、中山镇、蔡家镇、李市镇、嘉平镇、先锋镇、支坪镇、西湖镇、慈云镇等11个乡镇和江津区中心城区鼎山街道的小部分面积。
(2)规划时段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3)规划内容
江津区笋溪河流域综合规划由防洪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重点水库工程规划以及流域综合管理规划等组成。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重庆市寿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琅山开发区体育路1号
联 系 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023-47800076
电子邮箱:659717043@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富源大道临10号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15310915815
电子邮箱:283264165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与基本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①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②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③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识别;④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导则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⑤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⑥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规划实施单位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规划概况及规划分析;②流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③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④针对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⑤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⑥针对规划方案,提出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⑦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与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重庆市笋溪河流域环境质量现状的评价以及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的认识。
(2)公众最关注流域综合规划中的哪些环境保护方面内容。
(3)公众对流域综合规划方案的建议及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提出对流域规划实施、环境影响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限为自本信息公示日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