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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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468/2026-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审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6-08-24 [ 发布日期 ] 2026-08-24

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关于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8-24 13:59:24


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关于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20257月至20266月,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枢纽三高地”奋斗目标,坚定践行“稳进增效、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工作导向,有力推动经济向新向好发展,有序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经济运行稳中向好。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56亿元,增长20.9%,盘活存量资源收入34.2亿元,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资金108.9亿元,保障投资强度促进经济增长。新增减税降费12.6亿元,运用贷款贴息等方式助力企业获取贷款16.9亿元,安排16.4亿元清偿拖欠企业账款,助企纾困提振企业信心。安排9.7亿元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安排1.7亿元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安排0.6亿元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能。

——重大战略落地见效。统筹投入14.6亿元支持高标准建设重庆枢纽港产业园,西部陆海新通道主枢纽能级持续提升。统筹9.2亿元加快成渝双城经济圈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持续推进泸永江合作发展示范区跨区域协同共建。投入12.1亿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序推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投入9.1亿元,一体推进“九治”攻坚,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筑牢美丽江津生态基底。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投入1.3亿元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重点群体新增就业2.9万人;投入26.7亿元推动教育强区建设,支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投入12.8亿元支持改善卫生健康服务,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投入26.5亿元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切实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重大风险防控有力。足额编制、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审核和运行监控,保障财政平稳运行。持续强化债务全口径监管,完成市级下达隐债化解任务,全区债务成本显著降低,债务结构持续优化。打好风险防控组合拳,统筹资金用于“保交楼”收尾、河道治理与防洪排涝、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防治、消防应急能力建设、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等,协同防控重点领域风险。

一、全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及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编制不精准。一是区财政局未将上年结转结余13,116万元编入年初预算,未在2025930前将未落实到部门的代编预算3683.58万元资金收回总预算,财政代编预算3080万元未落实到具体单位。二是3个单位未将部分工作经费、租金收入等共190.59万元纳入决算编报。

2.绩效管理不到位。区财政局批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间滞后,如: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应急局等单位绩效目标应于20252月批复,实际6月才批复。二是区文化旅游委等33个单位未按要求公开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三是区经济信息委、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2中央基建投资工程项目投资进度、资金支付率未达年度绩效目标。

3资金管理不规范。圣泉街道等22个单位30个银行账户未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备案,涉及资金3779.11万元。

4管理制度不完善。一是区财政局在2023年市财政局《重庆市市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出台后,未及时制定相应办法。二是区财政局未对预算单位向本单位或下属单位实有账户转款情况进行监控,且预算单位提现监控规则与上级规定不符。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镇街财政决算情况审计

重点区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局、区科协区妇联、聂帅馆5单位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在区经济信息委、吴滩镇、龙华镇主要领导经责审计中对财政预决算情况进行了关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编制不规范。4个单位未将结转结余资金、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等资金共442.45万元纳入预算编制。二是3个单位决算编制不实,少编办公费、水费等支出203.32万元。

2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区生态环境局、吴滩镇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503.43万元。二是2个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办公费等36万元。三是3个单位未及时上缴清退资金或非税收入20.02万元。四是龙华镇超范围使用预备费28.05万元;区经济信息委在“工业发展管理经费”等项目经费中超范围列支其他费用14.5万元。五是区经济信息委3项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区科技局2项专项资金50万元分配不及时。

3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一是区生态环境局有机废气升级改造等13个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未达到绩效目标。二是区科协基层科普行动项目设置的绩效目标内容不具体,未能全面反映项目情况。

4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6个单位存在经费支出审批和资料不完善、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情况,涉及金额共473.59万元。二是1个单位未按协议约定向敬老院运营公司收取管理费用2万元;2个单位未代扣代缴评审专家的个人所得税0.95万元。

5.政府采购管理到位一是龙华镇双溪村美丽宜居乡村环境整治勘察服务、会议室窗帘采购等6个项目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或者网上中介超市进行采购。二是1个单位对防腐木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核、验收把关不严。三是1个单位超标准采购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2.3万元。

6.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一是2个单位未按规定对公车运行维护费进行压减,1个单位超范围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2万元。二2个单位无公函公务接待15次,报销餐费1.13万元。三是1个单位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工会经费1.31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专项审计情况

对江津综合保税区运行管理情况、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江津综合保税区运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目标任务完成质效方面。江津综保区“五大中心”建设任务中有三项任务未完成;部分年度完成的外贸进出口值、利用外资较少,与指导目标差距大。

2规划建设及资产管理方面。江津综保区3个网内工程项目前期未办理施工许可无法办理竣工结算。围网内部分土地闲置未利用,部分房屋资产闲置未有效盘活。应收未收租金及水电费3873.61万元。综保集团超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工程款1703.29万元。

(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审计。

1经济林存活率低。由于管护不到位,区农业农村委20192020年新建经济林3461亩,其中606亩苗木存活率小于5%,占新建总数的17.51%,造成苗木款、栽植费及土地整治费损失浪费141.48万元。

2设备管护不到位。区农业农村委对设备管护不到位,30台杀虫灯交付后已损坏,未能服务于农林经济作物,造成资金损失8.88万元。

3资产使用率低。202411月,区农业农村委购买价值11.88万元的2台测绘无人机,仅在2025年使用6次,其余时间闲置未用。

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审计情况

对华信(集团)公司、科投集团公司、枢纽港集团公司2020年至2024年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白沙工业园发展中心、白沙镇等13个行政事业单位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了关注,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属重点国有企2020年至2024年建设管理专项审计调查。

1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立项或备案(核准)。二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概算控制或编制预算。三是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用地许可,因违法占地或改变林地用途被行政处罚。四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申领施工许可证。五是3个项目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原因造成停工损失751.46万元。

2建设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一是3家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不同程度在投资决策程序、预结算管理、安全管理、建设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度不完善,重组整合后内控制度修订不及时。二是科投集团下属3公司项目审批或变更审批内控制度与相关规定不符。三是抽查发现11个项目结算、跟审资料等工程过程资料缺失,40个项目招标资料缺失,1个项目设计、地勘投标资料遗失。

3.工程招标(采购)管理不到位。一是招标方式方面,部分项目涉嫌拆分规避公开招投标未按规定招标方式进行发包违规确定评标方式、不具备招标条件发包个别项目涉嫌明招暗定。二是招标条件设置方面,部分项目招标中无预算设置限价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设置特定加分条件、超标设置投标保证金。三是个别项目应废标未废标,违规废标。四是少数项目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评标打分畸高畸低。五是少数项目投标单位涉嫌围标串标,个别项目不平衡报价涉嫌恶意竞争六是少数项目未按规定确定承包商,以及投标人质疑处理不到位。

4.投资定价和计价未有效控制。一是部分复耕复绿项目造价管理不规范、合同价款计算标准不统一、未约定农作物收益、未对种植收益进行管理,其中4个类似项目种植作物价格差距大。二2项目前期规划及设计论证不充分造成资金损失97.85万元。三是2个项目前期设计及预算管理不到位导致变更增加投资491.79万元。5个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5项目土石方预算不严谨,4个项目运距计算无依据。

5.合同签订和执行不严谨。一是5个项目合同条款不完善,6个项目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4个项目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2个项目合同条款不符合规定,1个项目补充协议改变主合同部分实质性约定。二是部分项目提前支付进度款,4个项目超付工程款929.8万元,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办理,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开展认质核价,部分项目合同签订不及时,4个项目未督促施工单位保证履约保函有效期。

6.现场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项目涉嫌违法转包,部分项目违规出借资质,3个项目未对人员变更进行审核。二是部分项目未履行变更程序,2个项目工程变更未批先建,5个项目管理不当增加投资354.63万元,部分项目未验收投入使用,部分项目竣工后长期未验收,部分项目超合同工期半年以上未完工,6个项目现场资料不规范。

7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一是枢纽港集团公司7个专项资金项目未专账专户管理。二是华信(集团)公司1个项目签订补充协议提前支付专项债券资金。三是科投集团公司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罚款42.25万元,2个项目提前支付专项债券资金。

(二)行政事业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情况。

1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一是5个单位5工程项目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涉及变更金额1335.23万元。二是3个单位电力迁改19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或结算备案。三是1个单位沿河路加宽改造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

2招投标管理不到位。一是3个单位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道路安全提升改造工程3个项目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约定不一致。二是1个单位招标人代表参加改扩建工程项目评标打分异常,项目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评分标准设置不合规。三是1个单位发布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随机抽取公告时,将施工承包资质要求降低。四是1个单位道路加宽改造工程等4个项目的试验检测等中介服务未通过网上超市公开采购

3.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按设计施工,未按实际运距进行结算计价。二是1个单位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5个工程项目建设缓慢1个单位乡村振兴农文旅综合体项目、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施工或完工;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种植水生植物,且后期管护较差

4建设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4个单位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等4个项目提前支付或多计工程款199.24万元。二是2个单位未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5.97万元,1个单位退工程质保金11.56万元。1个单位超标准收取美丽乡村项目投标保证金7.96万元。3个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5.93万元,或出具银行保函、保函续保。

四、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滨江集团公司、津沙公司、四面山旅游(集团)公司3家企业进行了主要领导经责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投资管理和运营能力不足。一是1家公司2022年至2024年亏损较大。二是1家公司供水业务投产前试机长达13个月,投产后用电能耗、水耗较高转供水销售环节水损严重等,投产初期6个月无收入。三是1家公司应收未收营业收入405.87万元;向1家民营企业投资50万元长达6年未收到过分红,也未及时要求其按约定回购股权。

2产管理不规范。一是3家公司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存在资产台账与固定资产账数据不一致、购置或处置资产未登记入账等;部分经营性资产未有效盘活利用,存在资产长期闲置、未对停车位进行管理、未按规定收取租金等;土地、房屋等55项资产未办理产权。二是2家公司资产底数不清,无资产明细台账或基础数据缺失。三是1家公司对承租人高价转租监管不到位、11处商业用房未公开招租、议定租金减免时间滞后、租金减免资料不完善。

3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1家公司存在部分资产未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管理、个别账务核算错误、部分会计科目核算使用不当或多头挂账、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资产化等问题。二是1家公司在子公司注销后仍挂账“长期股权投资”174万元未及时调整,应收未收个人租金48.67万元未在财务账应收账款中反映。三是1家公司应收账款对象不明细不利于资金追收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德感街道、吴滩镇、龙华镇等13个单位主要领导经责审计和区科技局、区妇联等5个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中,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关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管理不到位。一12个单位账账、账实不符,存在部分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已处置资产未及时下账、个别资产重复登记、错登资产价值等情况。二是1个单位未定期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三是1个单位未按要求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小组。

2资产出租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1处资产出租10年,超过规定的最长期限5年,且未按规定报批或备案、租金未进行评估、未进行公开招租、应收未收租金6.7万元;1处房产对外出借5年,超过规定的最长期限4年,且出借未按规定报批或备案、到期后未签订续借合同1处土地出租未签订协议。二是1个单位处置一处41.8平方米房产时未上报区国资委审批。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龙华镇、德感街道、白沙镇等7个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对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了关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水资源保护不到位。一是7个单位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和饮水工程139水质检测不达标。二是5个单位巡河次数不达标。三是1个单位河长制APP使用较差,部分月份未上报处置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巡河发现问题进行整改销号。四是1个单位未建立川渝跨界河流联席会议和联合巡查制度。五是1个单位未按每季度召开一次的规定召开河长会议。六是1个单位1处生活污水直排入河。七是1个单位对饮用水水源地标识标牌管护不到位。

2耕地林地管护不到位。6个单位辖区内存在违规侵占耕地或林地的问题,如1个单位新增侵占耕地林地行为28处共7407.56平方米,用于修建房屋、院坝等,且在6901.48平方米耕地上实施了人工造林;1个单位农户违法占用耕地用于建房,面积688.9方米;1个单位耕地被占用3.1亩、林地被占用1.95亩,用于建设房屋、入户便道

五、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和审计发现线索情况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持续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力度,先后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政府专题会议等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区审计局严格执行审计问题清单销号机制,加大问题整改核查力度,认真开展审计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着力推动问题整改闭环落实。各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实效。截至20266月,去年7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202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5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100%,整改相关问题金额15,707.67万元,建立完善制度27项。

(二)审计发现线索情况。20257月以来,区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并向纪检监察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7件。

六、下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提升高质量发展效能。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上级资金,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和“两重”项目建设,强化资金监管提升效益,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全区“一枢纽三高地”建设部署落实,切实提升政策措施的精准度和效益性。强化减税降费、助企纾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政策衔接和资金协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产业支持力度,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

(二)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保障全区财政平稳运行。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规范资金调度,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提升收入质量,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及重点领域支出。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快推进数字财政综合改革,提升整体智治水平。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继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继续加强政府采购全流程规范化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强化评标过程及合同履约监管,构建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秩序。

(三)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全口径债务监测,重点监管国有企业融资,积极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防范化解债务接续风险。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有效盘活资源资产,进一步增强自主盈利能力。强化国企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健全投资决策、勘察设计、招标采购、施工实施、竣工结算闭环管控体系,严格规范投资行为,提升国有资本投资效益。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利用,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四)持续优化审计整改工作体系,促进审计成果有效运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和问题清单运行管控机制,压实审计整改各方责任,强化整改分类指导与跟踪督办,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彻底整改、全面整改。深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深化成果运用,增强监督合力。加大对重大共性典型问题整治力度,深挖问题根源,突出建章立制,一体推进以审促改促建促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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