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2468/2025-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审计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09 | [ 发布日期 ] | 2025-10-09 |
发布日期: 2025-10-09 18:21:26
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
关于确定牟慧星同志职级的通知
各科、室,审计中心:
根据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柏馨等16名同志转任的复函》(渝组公〔2025〕519号),批复牟慧星同志由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审计中心转任到重庆市江津区审计中心工作。经局党组2025年9月18日第20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牟慧星同志确定为重庆市江津区审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分配到审计中心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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