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2468/2025-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审计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8-07 | [ 发布日期 ] | 2025-08-07 |
发布日期: 2025-08-07 17:03:10
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2024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区建设“一枢纽三高地”工作目标,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创新高效能治理,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促经济平稳发展。落实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政策减税降费退税12亿元,用好融资担保、上市奖补等金融扶持政策,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贷款12.8亿元,兑现奖补资金3.3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资金21.1亿元提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补贴5700万元,推动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升级。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守护基本民生底线。坚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非必要开支,充分调度各项资金安排,加强保障改善民生支出。安排0.9亿元兑现就业创业补助,投入22.6亿元落实低保、特困等民生政策提标,持续加大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投入。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筑牢安全稳定防线。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有序消化存量债务。完成6%以上高息债务置换,推动融资平台存量债务降成本、优结构。加大镇街“三保”支持力度,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投入6亿元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保障机制、推动平安江津建设等,保障社会面安全稳定。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资金归集代管,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坚持“四级复核”项目评审措施,探索开展限额以上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重点审计了预决算编制和执行、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财政资金管理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编制不精准。一是11个预算单位未编制或少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091.11万元。二是46所学校多编制生均公用经费279.12万元,58所学校少编制生均公用经费60.38万元。三是将应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8426.5万元预算纳入财政代编。
2. 绩效管理不到位。一是12个单位19个项目追加预算资金1018.49万元未编制绩效目标。二是1个单位未开展对部门整体绩效中共性指标实现情况的评价,未按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3个部门的整体绩效重点评价、5个项目或政策的年度重点评价计划。
3. 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未按规定在30日内分配下达19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9080.76万元。二是3个项目未按期开工,6197.07万元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三是1个单位专项资金465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四是5个项目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填报开工时间、资金支付率等数据不实。
4. 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区财政局将应零结转收回的835.58万元福利费转入各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二是2个单位127.65万元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镇街财政决算情况审计。
组织对4个部门开展了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对1个镇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关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1. 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不规范。一是5个单位超预算采购257.3万元,1个单位超预算支出物业管理费50.09万元。二是2个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71.6万元。三是2个单位未将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00.42万元纳入决算编报,在决算报表中将“上年结转收入”15313.36万元错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事业收入”。四是1个单位在决算报表中少列政府采购支出22.47万元,1个单位在决算报表中少列培训费支出4.54万元、会议费支出0.92万元。
2. 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单位应收款29.52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二是1个单位在项目经费和专项资金中列支工作餐费共计9.29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大风险防范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汽车产业、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情况,重庆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风险防控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产业发展、地方金融风险等。
(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汽车产业、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 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不健全。一是未与毗邻地区形成每年定期会商机制,未细化具体合作方案和协同配合事项。二是工作专班未完善川渝两地合作协调机制,未细化落实举措。
2. 电走廊建设落实不充分。一是未牵头成立组建电走廊建设工作专班,未协调区内各部门在成渝高速公路沿线布局建设充电设施,与毗邻区、市协同配合相关工作推进迟缓。二是江津区1011个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仅38个位于高速服务区,充电设施布局不符合相关要求。
3. 汽车产业强链补链项目统筹指导不足。一是2个汽车产业强链补链项目,不属于“渝西跨越计划”明确的优先发展方向。二是1个汽车产业强链补链项目实际未落地。三是2个新能源技术装备产品项目建设推进滞后。
4. 企业激励措施不完善。有关单位未单独制定对汽车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的专项财政资金奖励措施,2021-2023年拨付该两个产业奖励扶持资金逐年递减。
(二)重庆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风险防控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 业务经营不合规。一是2家担保公司代偿资金追收率低。二是1家担保公司对抵押资产执行不到位,导致核销代偿损失225.67万元;未及时清理客户保证金119.26万元。三是1家担保公司核销损失事项登记台账不健全,且均未开展原因分析、制订追收方案工作。
2. 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1家担保公司未制定完善担保业务相关核心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未对3个融资担保项目发生代偿866.82万元制订追偿措施;未经集体决策同意1个公司延期还款445.79万元。
三、重点行业领域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殡葬领域和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江津区殡葬领域专项审计。
1. 相关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在未取得市林业局许可前同意1个镇在林地上修建陵园,在未获得建设用地批复情况下审批同意1个镇启动陵园建设,未按要求制定火化证审核、发放、管理等办法及制度。二是1个单位在联合执法检查后,未及时制止4家非法治丧点继续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活动的行为。
2. 对违规经营监督不到位。一是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运营方在未取得殡葬服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墓位3141个。二是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运营方超标准销售288个墓位,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运营方超标准收取114个墓位管理费。三是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运营方违规对辖区外人员销售墓位2112个。四是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运营方违规向未出具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的人出售墓位503个。
3. 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1个单位拨付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市级补助资金30万元依据不充分,未及时停发124名已死亡的特困人员救助资金15.75万元,重复发放4名特困人员丧葬补贴2.02万元。
(二)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 资金使用和收取不规范。一是2个单位联合下达的2项专项资金456万元分配意见未按要求报区政府审批,其中450万元未及时分配到所在镇街。二是1个单位3项专项资金472.18万元使用不及时,提前拨付9个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180.05万元。三是2个单位未督促相关代征单位应收尽收垃圾处置费50.24万元、应缴尽缴垃圾处置费322万元。
2. 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生活垃圾中转站及配套设施设备闲置。二是1个单位未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2个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未实施建设,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未达目标效益,地膜推广实际覆膜面积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三是1个单位牵头的1个扩建项目推进滞后。
3. 部分主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一是1个单位购买1项服务274.59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未对委托处理机构生猪无害化处理数据进行审核确认。二是1个单位未编报绿色矿山建设年度计划;未对15户采矿权人未按期建成绿色矿山进行责任追究。三是2个单位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对违规运输的149.82吨危险废物监管不到位。四是1个单位未督促5个处置场地和8个建设项目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或产生核准手续,推广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工作滞后。
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11个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建设要素保障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3个项目未批先建,其中2个公园项目农田建设和农业种植核价过高。二是8个单位17个项目未及时履行变更审批手续。三是1个单位1个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导致增加投资104.29万元;1个单位因设计变更不当、重复实施造成损失浪费214.97万元。四是5个单位8个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到位,存在未公开招标、拆分发包等问题,涉及金额396.62万元。五是1个单位4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六是3个单位8个项目推进缓慢、进度滞后。
2. 建设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4个单位5个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707.83万元。二是1个单位1个项目进度款1610.67万元支付依据不充分。三是1个单位7个项目未及时支付工程款1891.74万元,以拨作支1个项目资金97.08万元。四是1个单位对施工单位工程预付款专用账户监管不到位,应用于迁建工程的建设资金被司法划扣。
3. 结算审核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2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051.6万元,结算事实不清形成结算争议金额7177.17万元。二是3个单位178个项目未办理结算审计或将结算资料备案。三是1个单位对11个结算项目复核时间过长,对32个土石方工程预算评审下浮标准不统一。
4. 工程质量存在隐患。1个单位装饰工程吊顶多次脱落,已致2人受伤;本部院区室外环境与绿化工程中挡墙泄水孔、挡墙伸缩缝均未按设计施工,挡墙表面松软脱落,栏杆与混凝土基础连接不稳。
五、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一)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重点对10个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关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1. 资产底数不清。一是9个单位账账、账实不符,存在部分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已处置资产长期挂账未处理,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提供资产总体面积和价值数据差异大等情况。二是1个单位无累计应收未收租金台账。
2. 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5个单位未定期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二是1个单位门面类资产空置24.12万平方米,3宗土地闲置;2个单位3处房屋闲置。三是2个单位2处房屋被侵占数年。四是1个单位1500平方米房屋未办理产权,且无偿交由社区管理。五是1个单位未及时公开转让车改车辆,造成国有资产贬值。六是1个单位处置洒水车未按程序报批。七是1个单位部分应急物资储备数量或方式不合规,过期药剂未及时清理。
3. 资产出租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协商确定租赁价格并收取1家公司承租厂房租金;在承租人超标准收取商户租金情况下,未按合同约定与其协商调增租金。二是租金减免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为9户未申报企业直接减免租金,免租台账金额与实际减免金额不一致。三是3个单位33处资产各自存在出租前未报批、租金未进行评估、未公开招租、未签订合同、出租后未备案等情况。四是4个单位8处房屋未收取租金或承包费。五是1个单位将权属不明的30亩土地承包给个人。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
组织对2个镇进行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2个镇自资资源资产情况进行了关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土地和森林资源管理不到位。一是2个单位3个点位固体废物未及时清理。二是1个镇未完成长江生态屏障建设造林任务75.46亩,未完成农药减量任务0.17吨,未完成化肥减量任务0.98吨。三是1个镇未按要求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日常监测工作,长江生态屏障建设项目中造林面积合格率低,个别退耕还林地块成果较差。四是1个镇未督促1个建筑弃土消纳场取得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核准或完成复垦复绿。
2. 水资源和矿产资源保护不到位。一是4个单位河流考核监测断面和污水处理厂97次水质检测不达标。二是1个单位1个村污水处理站未运行,尾水直排入周边环境中;禁渔护渔工作开展不到位,镇域范围内多次发生非法、违规捕捞被判处或行政处罚的情况;未督促养殖户恢复原河道生态原貌。三是1个单位非法采石持续存在,且未督促非法采石责任人对土地复垦。
六、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和审计发现线索情况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和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过硬的作风,全面推进审计问题整改。区审计局认真落实“八张问题清单”总体要求,加大对整改问题的跟踪问效,本着既改当下、又立长远的原则进行整改监督和指导,促使问题清单到成效清单的有机转化。截至2025年6月,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100%,整改相关问题金额13164.11万元,建立完善制度26项。
(二)审计发现线索情况。2024年审计发现并向纪检监察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6件,涉及10人、9个单位。期间,收到有关单位反馈办结移送问题线索(含以前年度移送问题线索)6件,给予4人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行政处罚4个单位和1人。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加强财政政策与产业、金融等政策协同联动,提升税收治理精准性。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优化支出结构,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科学安排和使用“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资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常态化压减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提升预算收支完整性,强化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双监管。
(二)加强重点项目统筹管理,确保政策项目落实落地。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招投标、投资管控等全过程管理,理顺各部门监管职责和重点,确保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的统筹协调,强化要素资源统筹和财力保障。抓实抓细就业、教育、医疗等惠民政策落实,强化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全过程监管,助力推动资金到位、项目落地、改革见效。
(三)着力增强除险清患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快存量债务化解,对地方专项债券实行穿透式监管。持续深化“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变,提升国有企业现代化管理和市场化经营水平,加强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处置利用,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和利用,防止生态损毁风险。
(四)健全审计整改管控机制,推进审计成果有效运用。迭代升级以“审计问题清单”为切口的全周期审计整改闭环管控机制,压实审计整改各方责任,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彻底整改、全面整改。推动纪巡审“三类监督”贯通协同,优化协同工作流程,达到“政治体检”和“经济体检”效应叠加效果。深化审计与相关部门联动协作,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审计成果跨领域、跨部门整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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