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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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3181/2021-00012 [ 发文字号 ] 津司发〔2020〕5号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司法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2-21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十条举措》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3-04 10:00:00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重庆市渝信公证处:

现将《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十条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2020年2月21日



  1. 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选派20名优秀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组成法律服务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2. 开通法律服务中小微企业热线电话,及时解答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法律问题。

  3. 组织法律服务团整理编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容易遇到法律问题服务指引。

  4. 开展法律宣传在线直播。

  5. 2020年,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6. 实施法律援助无接触式审批。

  7. 开展“线上”走访中小微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线上”法治体检,形成高质量的体检报告,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

  8. 着力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工作。

  9. 组织重庆市渝信公证处为受疫情影响可能产生的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及时免费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文件,减免办理电子证据保全等公证费用。

  10. 组织法律服务团开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研究,提出立法建议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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