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3181/2021-00003 | [ 发文字号 ] | 津司发〔2021〕3号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1-29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5 |
发布日期: 2021-02-25 16:51:53
各司法所、各科室、各法律服务机构:
现将《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2021年1月29日
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强化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防范因人员大规模流动、聚集可能引起的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筑牢全系统疫情防控网,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毫不放松抓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严防疫情输入和聚集性反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主要措施
(一)合理安排政务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大型培训、大型演出以及大型慰问、联欢、年会聚会、聚餐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提倡召开视频会议,确需召开举办的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应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组织或者承办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特别是有境外、省外等重点地区人员参加的,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二)加强人员离渝报备。主要负责人带头就地过节,单位职工尽量就地、就近过节,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出行管理,落实外出人员报备制度,确需离渝的应提前7天填写单位职工离渝审批表(附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开;确需离津的应提前1天报办公室备案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
(三)做好“两类”特殊人员管控。持续做好“两类”特殊人员常态化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春节期间对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外出必须佩戴口罩,如发现有疑似感染症状,及时就医报告;严格外出请假制度,非法定事由和紧急事由不批准外出;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和亲朋聚餐。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对象衔接,将外地刑事人员信息及时报告属地镇街。
(四)压紧压实岗位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和带班值班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带头在岗带班、专人值班、其他负责同志参与带班。严格落实24小时坚守岗位要求,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非值班人员接听电话等现象。带班值班人员要做好工作衔接,及时掌握主要负责人去向及联系方式,准确掌握本单位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情况。
(五)提升值守应急能力。成立新冠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建春节期间应急队伍,分为值班组和应急组。值班组负责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各类预警性苗头性信息、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敏感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做到事发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后续处置情况及时报告,确保信息报送渠道通畅;应急组负责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一旦发生突发情况或可疑疫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相关工作规定,及时果断处置,避免事态扩大或疫情蔓延扩散。
(六)加强个人防护。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春节期间尽量避免去室内人多的密闭空间,减少探亲访友和人数较多的聚集,多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沟通联络,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宴席,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全程佩戴好口罩立即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本单位报告情况。
(七)落实物资保障。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及时采购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做好应急准备,提升防控能力。
(八)加强环境消杀和人员出入管理。落实专人定期对单位公共区域开展环境消杀工作,保证工作环境安全、卫生。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登记,要求佩戴口罩方可入内。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切实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春节期间季节性因素和返乡外出人流增多双重因素导致的疫情传播风险,时刻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措施不放松。
(二)严格落实责任。按照“政府主导、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成立并及时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在局系统形成联防联控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督察力度。严肃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对督查中发现的制度不落实、履职不到位、责任不担当、工作不作为等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处理。
附件:1. 区司法局离渝外出审批表
附件1
区司法局离渝外出审批表
姓名 | 科室(所)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离渝外出情况 | 审批意见 | |||
地点 | 往返时间、乘坐航班及车船次 | 是否前往或路过中高风险区 | 分管领导 |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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