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6-18 10:44:03 大 中 小
A类
全文公开
陈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第318号提案)收悉,此建议由我局主办,区财政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切合目前我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际,对我们下一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助力乡村振兴、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实践,对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历程和推进情况
2018年6月,司法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我局积极贯彻落实该《意见》的相关工作,倡导全区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积极参与到该项工作中。
2018年底,实现了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同年,我局会同区财政局联合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预算的请示》,该《请示》得到了相关区领导的同意,同时,区财政局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4000元/年.村)拨付到了各镇街。
2020年6月,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渝委法〔2020〕7号),要求推进覆盖农村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10月,司法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各级国家机关是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主体,同时也明确了村(社区)法律顾问是购买内容之一。
为了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同时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和内容全面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的总体目标,2021年8月,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津委发办〔2021〕2号),该《通知》明确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目标任务,规范了工作内容等,同时要求各镇街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其中就包涵了经费和工作场地的保障)。
2022年5月27日,德环常委在调研司法行政工作时专门强调,要充分认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做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有效发挥,要在全区形成基层社会依法治理的新格局;2022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区人大就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全面调研,领导们的关注、关心和关爱对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起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作用。
2023年至今,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1012场次,接受群众咨询4119人次,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2483件次,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36次,为村(社区)管理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656条,提供法律援助578件次,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协调,加强保障。积极协调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为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村(社区)自行承担等多种方式,为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经费、场地、设施等,切实解决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未落实或落实标准不足,导致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待遇无法保障,影响工作积极性的问题。
(二)落实考核,确保效果。区司法局将根据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及要求并结合当年工作实际,及时印发《江津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考核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定期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应当充分听取村(社区)委员会和群众意见,重点考查法律顾问在服务群众和村(社区)治理等方面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将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法律顾问是否续聘、扣发顾问服务费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将利用宣传栏、LED、微信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大意义、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典型和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宣传面,让群众“看得见”又“听得到”,增强群众认同感,提高群众知晓率,扩大社会影响,真正做到线上线下有机融合,为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对您的提案建议再次表示感谢。此答复函已经李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2024年6月7日
联 系 人:牟伦松
联系电话:023-47229160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评估工作 |
2024年12月 |
区司法局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