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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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关于政协重庆市江津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18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06-18 10:44:03

A类

全文公开


陈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第318号提案)收悉,此建议由我局主办,区财政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切合目前我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际,对我们下一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助力乡村振兴、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实践,对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历程和推进情况

2018年6月,司法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我局积极贯彻落实该《意见》的相关工作,倡导全区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积极参与到该项工作中。

2018年底,实现了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同年,我局会同区财政局联合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预算的请示》,该《请示》得到了相关区领导的同意,同时,区财政局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4000元/年.村)拨付到了各镇街。

2020年6月,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渝委法〔2020〕7号),要求推进覆盖农村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10月,司法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各级国家机关是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主体,同时也明确了村(社区)法律顾问是购买内容之一。

为了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同时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和内容全面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的总体目标,2021年8月,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津委发办〔2021〕2号),该《通知》明确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目标任务,规范了工作内容等,同时要求各镇街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其中就包涵了经费和工作场地的保障)。

2022年5月27日,德环常委在调研司法行政工作时专门强调,要充分认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做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有效发挥,要在全区形成基层社会依法治理的新格局;2022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区人大就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全面调研,领导们的关注、关心和关爱对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起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作用。 

2023年至今,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1012场次,接受群众咨询4119人次,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2483件次,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36次,为村(社区)管理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656条,提供法律援助578件次,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协调,加强保障。积极协调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为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村(社区)自行承担等多种方式,为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经费、场地、设施等,切实解决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未落实或落实标准不足,导致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待遇无法保障,影响工作积极性的问题。

(二)落实考核,确保效果。区司法局将根据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及要求并结合当年工作实际,及时印发《江津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考核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定期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应当充分听取村(社区)委员会和群众意见,重点考查法律顾问在服务群众和村(社区)治理等方面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将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法律顾问是否续聘、扣发顾问服务费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将利用宣传栏、LED、微信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大意义、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典型和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宣传面,让群众“看得见”又“听得到”,增强群众认同感,提高群众知晓率,扩大社会影响,真正做到线上线下有机融合,为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对您的提案建议再次表示感谢。此答复函已经李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2024年6月7日


联 系 人:牟伦松

联系电话:023-47229160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评估工作

2024年12月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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