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二次政协委员第029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5-22 17:25:00

A类

公开

涂昌兰委员:

您提出的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二次政协委员第029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乡村振兴法治化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明确牵头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我局专门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到先锋、白沙、嘉平、蔡家等镇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化建设调研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乡村振兴法治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1.强化普法责任。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区委印发《江津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转发《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明确在乡村振兴中各单位的普法责任。

2.抓好重要节点。充分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各个重要时间节点,推动党内法规、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3.广泛开展普法活动。逐级申报推荐1210人确定为法律明白人,持续开设“江津普法云课堂”授课50期,培训“法律明白人”2万余人次,召开“法治院坝会”900余场,参与群众3.6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万余份;利用民法典VR体验开展线上宣传活动,累计有4.7万人次进入参与学习,在全区160个村(居)法治融屏、1012个楼宇广告机、20个公交站台更新公益广告。着力打造“江津微普法”推送案例300余期,制作“津津说法”新名片,推送庭审视频60余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成立江津区法治文艺宣传小分队,开展零距离、接地气的乡村法治文艺宣传7场次,被中国普法网等相关媒体宣传报道;利用法治宣传车深入各镇街开展巡回法治宣传200余车(次),实现全覆盖。

(二)提升便捷高效法律服务。

1.以服务平台为阵地,织密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依托司法所建强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区建成投用区级服务中心1个、镇街工作站30个、村(社区)工作室301个,加大推广“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12348”热线平台纵深发展运用,年均通过网络平台对接咨询人员7000余人次,解答高频咨询事项2000余次,提供法律文书模板500余次,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显著提升。

2.以服务内容为核心,全面提升农村法律服务质效。进一步发挥律师在乡村治理中的专业优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服务机制不断完善,97名法律顾问线上值守、线下驻村,推动律师与村(社区)“深融合、共成长”。开展“双百党支部结对”服务活动、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等,为乡村企业等开展“法治体检”299次,为村(社区)提供服务8400余件次,协助村(居)委员会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制度393件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600余场次。

(三)创新枫桥经验、健全调解机制。

1.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立了江津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四级调解组织体系,目前我区共建有镇街调委会30个、村调委会301个,指导法院、公安在全区范围内设立31个驻派出所调解工作室,6个驻法庭调解室,积极推进在乡村医院、学校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室,目前在全区成立医疗机构矛盾纠纷调解室30个,学校矛盾纠纷调解室90个。

2.做深做实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行分级预警,定期开展矛盾纠纷的研判及复盘,采用多种方式对矛盾纠纷调处情况进行跟踪回访,防止矛盾反弹;依托各镇(街道)综治中心,整合平安、信访、法院、公安、司法调解资源,实行集中办公,一站式受理,一站式调解的格局。2022年全区各镇调委会共调解案件8383件,调解成功8227件,成功率达到98.13%,其中疑难复杂案件89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75亿余元。

3.夯实人民调解队伍根基。充分吸纳素质高、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人员进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及时将优秀律师、有经验的“五老人员”(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行业性优秀人才补充到人民调解工作行列。目前,全区各镇共有人民调解员2139人(兼职人民调解员2082人,专职人民调解员57人),其中村级人民调解员1322人,镇级人民调解员817人,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评定四级人民调解员34名,三级人民调解员5名,二级人民调解员6名,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切实做到对症下药“解”开群众心中的“结”,为深化依法治理、助推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精心打造农村社会法律服务宣传阵地。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治本育人工作,必须持之以恒。一是加大农村基层法律宣传力度,深入推进全区法治文化建设,针对不同群体特别是重点普法对象的不同需求,通过编印法律读本、宣传资料,制作电视节目、公益广告、法制专栏,报刊专栏、宣传展板、横幅、挂图,开展法制课、法律培训班、法制宣传活动、法制文艺演出,打造法治文化一条街,设立法治书屋,手机发送普法小知识等形式,积极引导群众提高法治意识,扩大普法宣传效果。二是分区域举办各类法制讲座。充分利用党员大会、村民大会、两委干部、法治宣传员、法律明白人培训会等形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村生根。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向,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二)引导群众严格守法积极用法。法律既是公民保障自身权利的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树立权利义务对等的法治理念,要破除“法不责众”“法外施恩”等错误观念,任何人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人人守法才能实现社会和谐。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使群众相信只要是合法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法解决。

(三)增强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开展好村干部法律法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政策认识,提高村干部整体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将想干事、能干事的人列入村干部后备队伍,加大对年轻村干部的考察使用力度,及时更新村级干部人才库,提高干部在基层治理中尤其是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征地拆迁、农村土地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依法、靠法、用法水平。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和法律基层调解组织,继续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深入规范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

(四)将村规民约纳入法治化进程。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中的作用。在各镇(街道)政府的指导下对乡规民约进行清理完善,引入法律专家协助村规民约的制定修改,广泛征求意见、以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科学程序,确保乡规民约的合法性。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执行过程、内容的合法性进行监督,让乡规民约在维护乡村社会治安、纠纷解决、生态保护等方方面面起到切实的作用。

(五)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整合律师资源参与农村基层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为群众答疑释法,协助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意见、引导或代理申诉等工作,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在法治宣传中,将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程序向民众进行宣传,对于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及时明确专人负责案件办理和跟进,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在调解员的选择聘用上,充分考虑处理基层矛盾的经验,同时注重年轻调解员的培养挖掘,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服务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办理建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全面推进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提高基层社会法治治理水平,促进全区乡村振兴法治的现代化发展。

此函已经李杰局长审签。如果您对以上答复有意见,请填回执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杨平;联系电话:023-4722918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