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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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关于区人大第十八届一次会议第401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6-07 11:50:36

王燕妮代表:

您在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第401号),反映了镇街综合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为我区镇街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依法依规赋权,明确执法权限的问题

2019年,按照《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渝委发〔201814号)的要求,各镇街成立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为解决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干什么”的问题,2020年,我区先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通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通知》(江津府发〔202013),梳理出镇街法定行政权力事项126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18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强制5项),集中向镇街下放区级行政处罚事项48项,明确了镇街综合执法范围。2021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渝府发〔202032号),经区政府同意,白沙镇承接了297项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其中:行政处罚265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强制8项),实现了镇街行政执法以“委托”执法为主变为“授权”执法为主的转变。今年,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市政府将对所有镇街赋权,我局也将前期摸排的镇街执法事项需求上报市司法局。待市政府印发镇街赋权清单后,我区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镇街承接能力,明确镇街承接执法事项,进一步规范镇街执法范围,让镇街真正变成行政执法的“主人”。

    二、关于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的问题

我区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培训,致力提升镇街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为增强培训实效,我局从2020年开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并不断优化。“线上”区分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续办行政执法证人员、持证人员设置不同的培训课程,“线下”采取邀请专家讲课、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案卷评查等方式有针对性的进行行政执法指导。区级各执法部门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的要求,我局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的通知》,要求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队伍培训时,将镇街执法人员纳入培训计划,各镇街要认真履行执法培训职责,确保执法人员完成培训要求,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下一步,我局将结合镇街赋权,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探索开展情景化培训、沉浸式执法指导,持续提升镇街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三、关于配备执法装备,增强执法能力的问题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90号)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标准配备执法装备,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需求报本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我区也印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通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通知》(江津府发〔202013),明确要求各镇街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保障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镇街配齐必要的执法装备,同时积极向上呼吁出台具体执法装备配备方面的指导性文件。

函已经李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202261

(联系人:黄涛;联系电话023-47229335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配合做好镇街赋权事项

202212

江津区司法局

2

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探索开展情景化培训、沉浸式执法指导,持续提升镇街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202212

江津区司法局

3

督促各镇街配齐必要的执法装备,同时积极向上呼吁出台具体执法装备配备方面的指导性文件。

202212

江津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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