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07 11:13:26 大 中 小
胡露代表:
您在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联合调解调处体系的建议》(第145号)收悉,感谢您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明确牵头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3月3日至4日我局专门组织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到长寿调研学习大调解体系建设经验,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概况
(一)工作效果良好。今年1-4月以来全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员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939件,调解成功2845件,成功率达到96.8%,其中疑难复杂案件204件,司法确认466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2亿余元。调解案件数量同比上升39.5%,诉前调解率达到50.63%。化解66件信访积案,占总量的16.3%。根据目前进度来看,预计能超额完成调解案件数量上升30%,信访积案化解25%,诉前调解率不低于40%的工作目标。除了自己和解外,人民调解因其便民高效不收费从而已经成为群众解决纠纷问题的首要选择,成为节约司法资源,推进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的第一防线。
(二)持续推进平台建设。在公安、民政、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重点部门成立了8个行政调解委员会;在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成立了1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我区共有人民调解调委会348个,人民调解员共计3546人,设有区调解指挥中心,形成了“1+N+3”的调解体系,做到调解组织全覆盖。
(三)机制持续健全。我局相继制发了“访调、诉调、警调、复调”对接相关文件、《关于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其分工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了个单位职责界限、工作流程、考评细则等具体规则,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一体化大调解格局初步形成。
(四)培训开展有序。利用网络会议系统,通过“普法云课堂”平台,开展了39次培训。结合法治院坝会、现场教学、“以案释法”远程视频培训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技能培训。另外,我局每年均邀请专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今年下半年仍会组织培训,届时将邀请部分村居书记、主任参加。
(五)经费保障到位。大力与财政局等部门衔接,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由简易15元/件、一般50元/件、疑难150元/件提高到了口头30元/件、简易80元/件、一般150元/件、疑难重大300元/件,2020年共发放人民调解案件经费补助约42.67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发放补贴18.16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向区委、区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严格按照《江津区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重点落实好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保障。目前我区所有镇街均配备了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部分村社区配备了专职人民调解员,今年力争在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率要50%以上。
(二)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坚持通过“普法云课堂”,微信群、QQ群,适时推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每月对系统平台上传的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后,适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指导。集中开展调解骨干人员的业务培训,邀请法官、律师、法学专家等专业人才进行授课。
(三)持续加强调委会阵地建设。严格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设立“一图三表五制度”,下一步将陆续对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规范化建设。
(四)持续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与我区现实情况,大力争取财政支持,适当增加案件补助经费,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人民调解长效保障机制,让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优质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办理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争取镇街和部门支持,共同做好全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工作。
此复函已经李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2022年5月11日
(联系人:吴阳;联系电话02347229180)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 2022年下半年 | 江津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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