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08 18:02:18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20〕28号),现将江津区2022年度1-9月提供法律援助情况公示如下:
依申请人申请,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2022年度1-9月江津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097件,批准1097件,结案1630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2574.26万元,为农民工讨薪922.18万元;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853件次。
质量考核结果:不合格案件数量22件,其余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