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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2021年第二季度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发布日期:2021-07-09 10:00:00

江津区2021年第二季度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2028号),现将江津区提供法律援助情况公示如下:

依申请人申请,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2021年第二季度江津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603,批准603件,结案367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619.92万元,为农民工讨薪154.33万元;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312件次。

质量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监督电话023-4756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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