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0-12 10:30:00 大 中 小
江津区2021年第三季度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七条,《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20〕38号),现将江津区法律援助补贴发放情况公示如下:
依申请人申请,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2021年第三季度江津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501件,批准501件,结案559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181.27万元,为农民工讨薪299.45万元;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312件次。
质量考核结果:不合格案件数量1件,其余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监督电话:023-4756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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