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30 17:10:00 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度江津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日(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7日)。
公示期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申请复查,受理部门收到申请十日内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对象或考核结果有异议,请书面向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来信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附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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