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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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06 14:47:41


2022年,江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依法治区主向、安全稳定主线、司法为民主业,真抓实干、服务大局,锐意进取,守正创新,全面完成《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规定的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牵头制发《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协助完成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治理论考试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0场,发送短信30万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江津微普法更新12期,公益普法视频播放达8万余小时,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挂图在全区301个村社张贴悬挂,实现全覆盖。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武装司法行政队伍。局党组按照以党建带队建、党建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党组扩大会和机关党委(支部)会学习制度,将学习研讨作为主要形式,把系统学习和专题学习、中心发言和互动交流结合起来,带领全局工作人员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共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78次,专题党课13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运用法治手段促进解决企业问题。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法治体检进企业”活动,联合区工商联指导推动12家律师事务所、20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分别与18家行业(园区)商会、27家镇街商会建立“点对点”联系机制,开展“民企讲坛”法治讲座及普法宣传活动280余场次,提供涉企法律咨询近4000人次。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营商环境清理工作,经清理并废止我区涉及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

有效发挥法制审核作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合同(协议)审查工作的通知》,规范审查行政协议,共审查行政合同136件,合同金额386余亿元,有力保障了区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备案管理进一步加强。

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职责分工与协作机制,强化制发全流程管控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制发《2022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组织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处置。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数量同比下降38.23%。建成江津区规范性文件库,完成发布格式调整,部门镇街规范性文件实现电子化报备。开展合法性审核340余件次,报送备案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核查部门镇街文件700余件,备案审查33件,制发通报3经清理决定废止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2件、修改2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提高。

    发挥决策支持功能。做好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在原有法律顾问基础上新增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2名,将原有的1名个人顾问变更为1个律师团队。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牵头修订完善《江津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组织全区各部门申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形成2022年江津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大行政决策实现了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予提交集体审议。

加强行政决策监督管理。每季度定期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跟踪进度。组织对2021年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江津区“两岸青山.千里林带”总体规划(2021-2030年)》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评估。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效明显。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建立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摸排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情况,梳理出我区需要执法事项350项(行政处罚347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许可1项)。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换发,换发证件1778个。

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33件次强化执法能力提升,制发案例评析,创作行政处罚顺口溜编制《行政处罚操作指引》和《行政执法相关规定》,组织60余人参加基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示范班48名执法骨干参与行政案件审理旁听开展政处罚有奖知识问答活动。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建立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指导各执法单位制定“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试点政府购买公证服务、公证参与行政执法得到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多家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体系,社会和谐稳定得到进一步保障。

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牵头制发《江津区关于加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津委治理组〔20223号)。制发《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工作规则》。联合区法院、区人社局制定并实施《工伤纠纷实质化解机制实施方案》。探索援调对接,建立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双向互动工作模式,坚持援调共济、以调为主,援助兜底,将矛盾纠纷尽量化解于基层。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制定实施《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范》。年内共收到复议申请148件,同比增长11.28%,立案受理100件,审结复议案件91件,其中通过调解结案38件,调解纠纷实质化解率41.76%

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制定实施《重庆市江津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3.75%,督促部门、镇街办结司法局建议10件,检察建议15件。

优化升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打造法律援助特色机制,开通特殊群体、困难群体“绿色通道”。培养法律明白人954人次,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区司法局获评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先进集体。区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行政执法监督和制约进一步强化。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指导两个试点镇(街道)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领导小组,确定2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员充实队伍。构建区司法行政部门、区级业务主管部门、镇街三一体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起草《重庆市江津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法》《重庆市江津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重庆市江津区行政执法协作办法》《重庆市江津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定》等工作制度文件。结合基层司法所工作,建立基层行政执法联系点;制定面向社会招募行政执法监督员方案,筹备行政执法监督员招募工作;在试点镇街推行行政处罚“一案一卡”工作制度;建立镇街执法主体自我提升,区司法局、区级各部门共同指导的“1+N”镇街行政执法业务指导体系,共同推进镇街行政执法能力再上新台阶。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集中抽查107件行政处罚案卷,评出优秀卷10件、良好45件、合格49件、不合格3件,督促各执法单位对照问题整改。

(八)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区司法局党政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牵头制发文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牵头分解《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任务。牵头制发《江津区“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牵头制定实施《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法治政府建设实地检查,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坚持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牵头抓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庆实施方案及我区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确保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

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制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督察反馈意见和市委依法治市委要求,制定落实我区整改实施方案,并全面完成整改任务。采取查看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承担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41家区级部门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全面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完成区政府、区司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公开,并督促全区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发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报。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建江津区百人“法治大宣讲”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集中开展法治宣传300余场,法治院坝会450余场;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学法用法考核评估机制,全区2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98%。制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的通知》,开通行政执法人员网上继续学习课程,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还需进一步深入;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离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四是矛盾纠纷化解力度还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把牢司法行政“定星盘”。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建任务台账式管理,对照问题清单强化整改补短板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律师行业党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能力。

二是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打造法治江津“金招牌”。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营造全区法治建设氛围。积极对接市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方案》,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健全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使用管理工作制度,做好法制审核,打造法治江津“金招牌”。

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当好人民群众“贴心人”。健全完善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广“智能法律服务应用辅助平台”,助推智慧司法建设。进一步落实考核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教育培训制度。强化法律援助承办人的普法责任。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通报,提升承办人办理法律援助卷宗质量。认真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持续建设“法律之家”试点示范项目。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将“法律明白人”培养融入乡村振兴、法治乡村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中。

四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奏响和谐江津“最强音”。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体系,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2023年完善专职调解员配备,争取达到每个镇街配备2名,公安配备40名,法院配备20名,调解中心配备20名。加强调解人才库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增强人民调解员荣誉感,培养“金牌调解员”,建立“调解员专家库”。开展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绩效,打造好品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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