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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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0-03-05 14:55:00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市、全区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对照《重庆市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江津委发〔2017〕21号)和《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党组会、党支部会、片区座谈会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要求部署上来。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分管领导抓督促落实,每季度定期召集责任科室逐项梳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处理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重点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二)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成功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起草印发依法治区年度工作要点和区依法治区委员会两规则一细则。分解落实市对区全面依法治市考核任务指标,拟定全区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实施细则。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完成食药品监督执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调研,配合完成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推动制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19〕66号),及时安排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各镇街、部门、有关单位对标《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重庆市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开展全面自查自评,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暨迎接综合性督查工作。开展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听取几江街道、支坪镇、珞璜镇等镇街工作情况,提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议意见。

(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顺利完成司法局重组,全面承接政府法制职能并有序有效运转。集中清理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数字化管理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从执法队伍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9名,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随机抽取律师事务所5家(总数10家)、基层法律服务所10家(总数20家)、公证处1家(总数1家)、法律援助中心1家(总数1家),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和实地执法检查的方式,对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案卷管理、办案(证)质量、案件回访等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29 号)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通知》(江津府办〔2019〕88号)规定,组织各镇街、部门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和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人员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培训,规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督促部门、镇街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与区府办建立密切合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把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涉机构改革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019年,开展合法性审核94件次,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40件,经区政府同意修改或废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11件,备案审查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全年未发生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被建议修改、责令停止执行、撤销的情形。

(五)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与利害关系人进行沟通,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对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开展风险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保证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予提交讨论。加强重大决策跟踪与评估,发现重大行政决策存在问题、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决策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影响决策目标实现的,及时依法予以调整。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指导部门、镇街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积极参与白沙镇赋权工作,分析研究镇街综合执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完善行政执法争议调处机制,及时处理机构改革中出现的执法争议问题,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强化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自助终端机中设置行政执法举报投诉端口,丰富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及时换发涉及机构改革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2019年,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353人次,换发行政执法证件585件,纠正错误执法案件1件,保护了涉事民营企业800余万既得利益,化解了企业破产风险,保障了150余人就业。

(七)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修订完善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约谈制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汇编》,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中心工作一并谋划、一并部署、一并落实。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其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3件、政协委员意见2件。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主动接受市委第三轮交叉巡察第一交叉巡察组的巡察,重点聚焦交叉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取得明显成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9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约31%(全区经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行政案件196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60件)。加强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督促承办单位按时依法做好答辩应诉工作,积极参与四面山环境整治涉诉案件办理。

(八)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深入推进“1+N+3”大调解格局建设,牵头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行动方案》。全面实施司法所、镇街人民调解室标准化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办公环境。选取、培训、聘用2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建成投用涉校、涉保等10个重点领域专项调委会。2019年,全区申请司法确认1803件;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3739件,调解成功13647件,成功率99.3%,涉案金额35590万元;排查重点纠纷2132件,预防纠纷1293件;调解疑难纠纷3151件,无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情况,较好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设立行政复议应诉科,选派具有法学背景且专业知识过硬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利用“法制宣传月”、法治宣传暨《行政复议法》实施二十周年宣传教育等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指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权利告知义务,指导下级行政复议机关正确履行职责。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管理,全面应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在线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9年,办理行政复议申请28件,受理17件,审结15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维持8件,确认违法2件,撤销2件,终止2件)。

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开展执法单位普法清单和普法需求清单有机对接的供需普法方式,实现精准普法。引导第三方机构研发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并在镇(街)、村(居)、学校、车站、超市、广场等地方首期投入100积极申报“法治融屏”项目试点。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治结合”建设,完成市级及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61个(其中,市级59个,国家级2个)。对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进行提标升级。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出台乡村振兴法律服务文件,打造独具特色的江津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联合相关单位设立重庆自贸区公证法律服务中心、江津综合保税区法律服务室、德感工业园西部食谷法律服务室。推进律师服务创新发展,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联合区工商联组建50人律师团队,服务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完成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规范清理工作,对2家“四类外”司法鉴定机构和7名“四类外”司法鉴定人于2019年10月予以注销。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动谋划和探索力度不够,对某些重点、难点领域问题的解决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薄弱。智慧司法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基层干部年龄结构与专业知识有待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离司法部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人民调解案件质量有待提升等。三是监督管理力度有待加强。部分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管理不够规范,依法诚信执业水平不高,违规执业等现象。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习,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法治精神、法治部署、法治要求,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继续做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三是着力抓实抓好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切实抓好“七五”普法迎检验收工作,力争创建成功。继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探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评审新机制。深入推进供需对接普法,开展订单式普法。加大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采购投放力度,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升普法宣传效果。四是主动谋划,确保2020年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做好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日常工作,进一步推进综合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察测试。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按要求完成行政复议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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