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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3181/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司法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重庆市江津区社区矫正帮教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4-03-01 10:33:31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协调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三无”人员所在镇、街道办事处解决其户口、安置、低保、就业等问题;负责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开展心理咨询矫治;负责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区司法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160.73万元,支出总计160.73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无增减。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160.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无增减。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 160.7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9.03万元,教育支出0.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2万元。支出较去年无增减。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60.73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160.73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73万元,与2023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缩,人员经费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与2023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该单位无该项收支。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5.71万元,比上年减少1.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过苦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用经费,精简会议、差旅、培训等活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费。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林灿                              联系方式:023-47560328

附件下载:

重庆市江津区社区矫正帮教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doc
重庆市江津区社区矫正帮教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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