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71784229H/2021-00254 | [ 发文字号 ] | 津人社发〔2021〕135号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0-13 | [ 发布日期 ] | 2021-10-20 |
发布日期: 2021-10-20 16:50:00
津人社发〔2021〕135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 庆 市 江 津 区 财 政 局
关于开展2021年创业孵化基地(园区)
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江津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发〔2018〕144号)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全区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8日—10月30日
二、申报对象
江津区内符合《江津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功能、认定条件,且自愿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能够为入驻的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基本的生产经营场地、专业有效的创业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具有持续滚动孵化和培育市场主体功能的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业载体。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江津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请表》(附件1)。
2.《江津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服务情况统计表》(附件2)。
3.近2年创业服务开展情况(体现场租减免的资料,导师队伍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创业服务的台账记录等佐证资料)。
(二)审核。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提出初审意见后,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复核并实地考察。
(三)认定。对经复核通过的基地(园区)进行命名认定。并按类型分别授予“江津区创业孵化基地”、“江津区大学生创业园”、“江津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江津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等标牌。
四、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江津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津人社发〔2018〕144号)中规定的基本功能和认定条件等要求,客观、如实、完整、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申报资料电子件请于10月30日前传邮箱314875373@qq.com。纸质件资料装订成册2份提交至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联系人:创业指导科 陈云峰 47557307;
城乡就业统筹科 彭 博 47557390。
附件:1.江津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请表
2.江津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服务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 庆 市 江 津 区 财 政 局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1
江津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营运单位基本情况 |
营运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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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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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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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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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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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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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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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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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 (园区)基本 情况 |
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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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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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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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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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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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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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公)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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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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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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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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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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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数(导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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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可容纳服务对象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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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服务对象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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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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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金标准(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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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园区)情况简介 |
主要说明基地(园区)的孵化功能、硬软条件情况、社会效应等所应当具备的条件,请另纸附上 | ||||||||
申报 单位 承诺 |
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违反,愿意承担撤销命名的后果及有关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 ||||||||
推荐 单位 意见 |
已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
推荐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区人力社保局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区财政局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注:此表一式4份,主管或推荐单位、审批单位和申报企业各1份。
附件2
江津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服务情况统计表
申请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类型 (小型、微型、个体) |
成 立 时 间 |
入 驻 时 间 |
年营业总额(万元) |
吸纳就业人数情况 |
企业法人代表情况 |
备注 | ||||||
总数 |
其中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联系 电话 | |||||||||||
高校毕业生 |
农民工 |
失业人员 |
留学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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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统计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地址应当在孵化基地(园区)内。
2.法人身份类型选填: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留学人员、科研人员、其他。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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