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71784229H/2020-0015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0-10-10 | [ 发布日期 ] | 2020-10-12 |
发布日期: 2020-10-12 17:15:00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市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现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市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274号)转发给你们,本次申报全程实行网上申报,请各设站单位及时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注册账号(以下简称“专技人才平台”,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引导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网上申报,附件相关申报材料仅作为参考,勿需报送纸质材料。请各相关部门做好申报指导、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保障工作。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023-47521235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0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市博士后资助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0〕27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各高校博管办,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吸引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根据《重庆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7〕85号)和《进一步加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渝人社发〔2020〕70号)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重庆市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简称“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在全市数字经济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服务业和特色效益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择优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一批创新型领军人才。
1.资助数量及标准:拟资助25人,资助标准为60万元/人·2年。
2.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2)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当年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3)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2020年11月6日。(5)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6)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7)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8)未获得过国家“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的派出、引进计划等国家和市重点人才工程资助;(9)重庆大学独立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按照重庆大学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执行。
3.网上填报材料(附件1):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推荐汇总表、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及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二)国际培养交流计划
择优遴选一批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应届博士毕业生赴国(境)外国家或地区优秀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在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1.资助标准为:15万元/人·1年期,30万元/人·2年期。
2.申报条件:(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到境外国家或地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进站时间一般不超过35周岁;(2)申请人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在站博士后人员须所在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从事博士后工作的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3)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表现出较强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4)具有良好的外语(培养交流国家或地区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一般要求英语六级或以上;(5)自主联系国(境)外国家或地区优秀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6)重点围绕人工智能、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材料、生物医药、金融服务、航空产业、交通物流等重点合作领域,优先考虑“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以及符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要求的重点项目;(7)此前未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的派出和引进计划、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新计划”和本项目资助。
3.网上填报材料(附件2):(1)博士后国际培养申报表及推荐汇总表;(2)国(境)外国家或地区优秀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邀请函;(3)博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学校出具的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包括平均绩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英语水平证书(例如公共英语证书、雅思IELTS或托福TOEFL等);推荐信。
(三)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
简称“国际学术交流计划”,择优遴选一批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1.资助数量及标准:拟资助10人。资助标准3万元/人(每人每年限报1项)。
2.申报条件:(1)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推荐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2)具有良好的外语(培养交流国家或地区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5)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
3.网上填报材料(附件3):(1)重庆市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计划申报表、推荐汇总表;(2)学术交流项目邀请信函(双语撰写),具体为: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书、国际学术会议给申请者的邀请函、论文被会议接受的证明等。
(四)科研项目特别资助
择优遴选一批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创新性、基础性研究,并给予一定科研资助。
1.资助数量及标准:拟资助80人。资助标准分为特等资助30万元/人,一等资助20万元/人,二等资助10万元/人,三等资助5万元/人。
2.申报条件:(1)2018年9月27日以后进站(资助结果发布之日仍在站)且在本站未获得过特别资助;(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工作出色,诚实守信,申报的项目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创新性以及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3)在站期间出国三个月及以上或其他原因离站三个月及以上,或擅自离开博士后工作岗位30天及以上,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不属申报范围;(4)入选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的派出和引进计划、国家“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国家项目和重庆市“博新计划”、国际培养交流计划派出人员不可申请;(5)市外工作站与我市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申请;(6)已享受重庆市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申请;(7)重庆大学独立招收的博士后人员资助按照重庆大学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执行。
3.网上填报材料(附件4):重庆市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请表和推荐人员汇总表。
(五)日常资助
对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日常生活和日常公用的专项资助。
1.资助标准:16万元/人·2年,生活费用占80%,主要用于工资、奖金和生活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占20%,可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社保费用和参与学术交流活动等。
2.申报条件:(1)流动站独立招收、流动站和我市国家级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按当年进站人数(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办理进站手续的人数为准),由市博管办按人数划拨经费,勿需申报;市级工作站和市内外博士后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员,由市级工作站申报;(2)已获得国家日常资助、入选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的派出和引进计划、国家“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国家项目和重庆市“博新计划”、国际培养交流计划派出人员不重复享受该项资助;(3)每名博士后人员每站只享受1次该项资助;(4)重庆大学独立招收的博士后人员资助按照重庆大学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执行。
网上填报材料(附件5):重庆市博士后日常资助申请表和人员汇总表。
(六)博士后出站留(来)渝资助
简称“出站留(来)渝资助”,对全职博士后人员出站留(来)渝开展科研或创新创业项目前期投入专项资助。
1.资助标准:15万元/人·3年。
2.申报条件:(1)市内外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自2019年11月16日起至2020年11月6日按规定出站并留(来)渝的全职博士后;(2)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从事科研工作;(3)每名博士后人员只享受1次该项资助。
3.网上填报材料(附件6):博士后出站留(来)渝科研资助申请表。
(七)工作站招收全职博士后补助
为鼓励本市辖区内博士后工作站招收全职博士后,对工作站招收全职博士后给予一定培养补助。
1.资助数量及标准:拟资助200人。资助标准为5万元/人。
2.申报条件:(1)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全日制博士;(2)本市辖区内博士后工作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进站前身份为定向委培、在职人员、现役军人、转业及复员军人不在申请范围);(3)每名博士后人员只享受1次该项资助;(4)按当年进站人数(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办理进站手续人数为准),由市博管办按人数划拨,勿需申报;(5)市级博士后工作站与市外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员,由市级工作站申报。
3.网上填报材料(附件7):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全职博士后资助申请表。
(八)新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资助
对新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或因招收情况良好获得全国博管办授予独立招收资格的工作站给予一次性资助,主要用于补贴申报单位为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而购置的设备、仪器设施和软件资料等支出。
1.资助标准:50万元/个。
2.资助条件及方式:(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全国博管办授予独立招收资格的工作站,由市博管办按照国家批复文件进行划拨,勿需申报;(2)博士后科研站更名而非新设立的不再资助。
(九)招收海外全职博士后科研资助
为吸引集聚更多海外青年创新人才回国开展科研工作,对本市辖区内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站招收海外毕业的博士生全职从事科研工作,给予一定科研项目启动资金。
1.资助数量及标准:拟资助30人,资助标准为10万元/人。
2.申报条件:(1)申请人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2)申请人博士后进站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6日;(3)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5周岁;(4)全职博士后(进站前身份为定向委培、在职人员、现役军人、转业及复员军人不在申请范围);(5)入选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国家和重庆市“博新计划”、重庆市“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的不再重复申报;(6)此前未获得过该项资助;(7)重庆大学独立招收的博士后人员资助标准按照重庆大学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执行。
3.网上填报材料(附件8):设站单位招收全职海外博士后资助申请表及汇总表。
(十)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招收资助
为促进“产学研用”结合,鼓励设站单位采用“定向招收培养”方式与在读博士签订毕业进站协议,市博管办给予设站单位一定经费资助,用于协议进站博士科研补助、学费、生活补贴等。
1.资助标准为3万元/人·3年期;2万元/人·2年期;1.5万元/人·1年期。
2.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为国内外在读博士研究生;(2)申请人在学科领域内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3)申请人与博士后设站单位签订《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协议书》,承诺博士毕业后直接进入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4)涉及人工智能、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材料、生物医药、金融服务、航空产业、交通物流等学科领域优先;(5)如有违约,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市博管办按规定从设站单位追回补助资金。
3.网上填报材料(附件9):(1)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协议书(范本);(2)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人员汇总表。
(十一)博士后导师工作室
为鼓励“以才引才、以才育才”,对招收数量多、培养质量突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设立“博士后导师工作室”,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1.资助数量及标准:拟资助10个,资助标准为5万元/个。
2.申报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2)在本学科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水平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内处于前列,具有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的在职人员(包括延退专家);(3)有培养经验,实际指导过5名及以上博士后人员完成科研任务并出站;(4)有科研项目、科研经费保障能力。
网上填报材料(附件10):(1)重庆市博士后创新导师工作室申请表;(2)重庆市博士后创新导师工作室申报简表。
(十二)博士后创新创业园
简称“博创园”,为促进博士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有机融合,支持全市国家级园区等单位机构建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园,为博士、博士后搭建科研工作、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示范平台,提供创新创业保障服务。
1.资助数量及标准:拟设立1个,资助标准为100万元/个。
2.申报条件:(1)申请单位为我市国家级园区、高新区等单位机构;(2)具备场地保障、创业指导、事务代理、融资对接、政策落实等保障功能;(3)博士后创新创业园的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清晰,有创业孵化园等平台和促进帮扶措施、考核评估机制及财务管理等制度;(4)具备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设立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有一支熟悉博士后工作、创新创业政策、经营管理经验较丰富的专(兼)职管理服务队伍;(5)专(兼)职创业导师不少于5人。
3.网上填报材料(附件11):重庆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园申请书。
二、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确定建议人选、公示及发文”的程序进行选拔。申报和审核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11月6日,具体步骤如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专技人才平台”,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进行网上申报,通知附件申报材料仅作为参考,勿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单位推荐
设站单位登录“专技人才平台”汇总、审核申请材料,按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经排序后提交至市博管办。
(三)确定建议人选
市博管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并根据评选结果确定资助建议人选。
(四)公示及发文
市博管办对评审结果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送审并发文。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博士后工作在人才队伍建设和引才引智工作的重要作用,加强对该次博士后资助工作的指导,切实为博士后工作站及研究人员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保障,按时完成博士后站在专技人才平台的审核工作;
(二)各设站单位要认真核查申请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将暂停申报资格一年。
(三)市级博士后工作站与市外流动站招收的博士后人员需满足在站成果归属重庆且承诺出站留渝继续从事科研工作两项条件方可享受重庆市各项资助;涉及到重庆大学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执行的各项资助,由重庆大学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23-88152120
技术联系人:李腾飞 联系电话:023-81803696
邮箱:21772095@qq.com
地址:重庆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1515室。
附件:1.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推荐汇总表;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及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2.博士后国际培养申报表;推荐汇总表
3.重庆市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计划申报表;推荐汇总表
4.重庆市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请表;推荐汇总表
5.重庆市博士后日常资助申请表;申请汇总表
6.全职博士后出站留(来)渝科研资助申请表;申请
汇总表
7.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全职博士后资助申请表
8.设站单位招收全职海外博士后资助申请表;申请
汇总表
9.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协议书(范本);博士、
博士后连续培养人员汇总表
10.重庆市博士后创新导师工作室申请表;重庆市
博士后创新导师工作室申报简表
11.重庆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园申请书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申 请 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博士毕业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计划所属一级学科:_____________________
拟进站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拟合作导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
制表 |
填表日期2020年月日 |
一、个人信息
1.基本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婚否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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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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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
2.当前身份 | |||||||||||||
□应届博士毕业生□毕业3年内的博士 | |||||||||||||
A.应届博士毕业生 |
攻读博士学位院校/科研机构构 |
博士学位授予国家或地区 |
|||||||||||
一级学科 |
导师 |
预计毕业时间 |
|||||||||||
B.毕业 3年内的博士 |
博士毕业院校/科研机构 |
博士学位授予国家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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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 |
导师 |
博士学位授予时间 |
|||||||||||
现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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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学习/研究经历 (学习经历包括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经历包括在国内外研究机构访问、进修等经历。所有经历均从目前情况开始填起。) | |||||||||||||
学习经历 |
起止时间 |
院校/科研机构 |
国别 |
专业 |
学历 | ||||||||
研究经历 |
起止时间 |
院校/科研机构 |
国别 |
研究内容 |
身份 | ||||||||
二、学术及科研情况
1.博士学位论文情况 | ||||||||
目
录 |
||||||||
摘
要 |
||||||||
2.科研及奖励情况 | ||||||||
国际和国内核心期刊论文 |
发表 时间 |
题目 |
刊物名称 |
作者 排名 |
收录 情况 |
引用次数 |
影响因子 | |
国家或部级项目/课题情况 |
下达 时间 |
项目/课题 |
下达部门 |
经费 |
负责情况 | |||
出版专著情况 |
出版 时间 |
书名 |
出版社 |
作者排名 | ||||
已取得的专利 |
取得 时间 |
名称 |
类型 |
授权编号 |
批准国 | |||
获得国际、国家及部委奖励 情况 |
获奖 时间 |
名称 |
授予单位 |
排名 | ||||
三、拟开展的博士后研究情况
1.研究计 划名称 |
|
2.关键词 |
(限5个) |
3.所属 领域 |
|
4.研究计划简介 |
(限4000字)
|
5.研究 基础 |
(限1000字)
|
6.拟开展的研究对所属学科领域的推动作用 |
(限1000字)
|
四、申请人承诺
我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对因虚报、伪造等行为引起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
五、设站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博士后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尊敬的博士导师:
您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根据人社部、全国博管委《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号)精神,市人力社保局制定了《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渝人社发〔2017〕65号),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我市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又一重要举措。重庆市“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在全市“6+1”支柱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和七大特色效益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择优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我市流动站、工作站,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争取加速培养一批创新型人才。2020择优遴选25名新近毕业(含应届)的优秀博士,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经费资助(40万元为日常经费,20万元为研究项目资助)。
感谢您推荐您的优秀学生从事博士后研究,您的意见将是我们遴选人才的重要依据。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重庆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0年 月
姓名 |
工作单位 |
||||||
电话 |
|
职称 |
|||||
被推荐人姓名 |
拟进站从事研究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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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意
见 |
1.被推荐人最突出的科研能力有哪些? | ||||||
2.您如何评价被推荐人的学术潜力和职业前景? | |||||||
3.您和被推荐人是否有合作的研究成果?如有,被推荐人的贡献有多大? | |||||||
4.您认为是否还有其他方面的相关信息决定该被推荐人应该获得资助? | |||||||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尊敬的博士后合作导师:
您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根据人社部、全国博管委《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号)精神,市人力社保局制定了《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渝人社发〔2017〕65号),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我市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又一重要举措。重庆市“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在全市“6+1”支柱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和七大特色效益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择优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我市流动站、工作站,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争取加速培养一批创新型人才。2020年择优遴选25名新近毕业(含应届)的优秀博士,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经费资助(40万元为日常经费,20万元为研究项目资助)。
感谢您推荐您的优秀学生从事博士后研究,您的意见将是我们遴选人才的重要依据。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重庆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0年 月
姓名 |
工作单位 |
||||||
电话 |
|
职称 |
|||||
被推荐人姓名 |
拟进站从事研究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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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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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科研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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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意
见 |
1.被推荐人最突出的科研能力有哪些? | ||||||
2.您如何评价被推荐人的学术潜力和职业前景? | |||||||
3.您和被推荐人是否有合作的研究成果?如有,被推荐人的贡献有多大? | |||||||
4.您认为是否还有其他方面的相关信息决定该被推荐人应该获得资助? | |||||||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汇总表
设站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
姓名 |
当前身份 |
拟进站单位 |
学科 |
(博士后管理部门公章)
附件2
当前身份 |
□拟进站应届毕业生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
中国(重庆)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项目
申 报 表
申请人 |
|
申报的 一级学科 |
|
所在单位 |
|
通讯地址 |
|
E-mail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申请日期 |
年月日 |
重庆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制表
填 表 说 明
1.第5项“交流期限”分为一年和两年。
2.第7项“当前情况”中“博士答辩时间”为必填项,应届毕业生如未答辩可填写预计答辩时间,如在申请时还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证书签发时间”可不填;“在职单位”非定向就业生不需填写;“进站时间”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或省(区、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签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文的日期。
3.第8项“主要学习经历”只填写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习经历,其中“一级学科”、“二级学科”须填写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规范表述。
4.第9项“主要工作和研究经历”包括在国内、外研究机构任职、访问、进修等的经历。
5.第10项“承担重大项目、基金和课题情况”填报由国家、部委下达的项目或课题。
6.第11项“已发表的论文”中的论文只填报在国内一级学术刊物、国外权威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7.第12项“已发表的专著”中的专著只填报申请人担任第一作者的专著。
8.第13项“获得科技奖励情况”和第15项“获得荣誉称号情况”只填写由国家、部委授予的奖励和荣誉(包括社会力量奖)。
9.如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流动站联合招收人员应由所在工作站推荐。
10.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 |
2.性别 |
3.民族 |
4.出生年月 |
||||
5.交流期限 |
6.申请单位 |
||||||
7. 当前 情况 |
应届 毕业生 |
博士答辩时间 |
博士学位证书 签发时间 |
||||
博士生导师 |
在职单位 (非定向就业生不填此项) |
||||||
在站 博士后 人员 |
进站时间 |
博士后 合作导师 |
|||||
流动站(工作站) |
博士后编号 |
||||||
8. 主要 学习 经历 |
起止时间 |
毕业院校 |
学位 |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
9. 主要 工作 和研究 经历 |
起止时间 |
研究机构(单位) |
国别 |
赞助方 |
身份 | ||
二、科研情况
10. 承担重大项目、基金和课题情况 |
批准时间 |
项目/基金/课题 |
下达部门 |
项目 经费 |
负责情况 | ||||
11. 已发表的论文(含第一、二排名) |
发表时间 |
论文题目 |
论文发表的学术刊物或会议名称 |
检索号 |
收录 情况 |
论文作 者排名 (一、二) | |||
12. 已发表的专著 |
出版时间 |
书名 |
出版社 | ||||||
13. 已取得的专利 |
专利名称 |
授权编号(或受理编号) |
专利类型 |
批准 国家 |
受理 时间 |
排名 | |||
三、奖励情况
14. 获得 科技 奖励 情况 |
获奖时间 |
获奖项目 |
奖励名称 |
等级 |
排名 |
15. 获得 荣誉 称号 情况 |
获授时间 |
荣誉称号 |
授予单位 | ||
四、外方导师情况及研究课题
16.邀请单位 |
||
17.邀请单位简介 |
||
18.外方导师姓名 |
||
19.研究课题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18.研究设想(概括项目主要内容、主要创新点、项目的预期目标、科学意义、应用前景等): |
五、本人承诺
本人已认真审阅此申请表所填内容,并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可靠且无涉密内容。对因虚报、伪造等行为引起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在外期间,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并严守国家秘密。
申请人:年月日 |
六、原单位意见(仅在职人员填写)
能确保获资助人员赴外科研工作时间:□是
单位审核及推荐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
七、流动(工作)站单位意见
能确保获资助人员赴外科研工作时间:□是
单位审核及推荐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
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新加坡邀请单位 |
专业 |
交流期限 |
论文 |
英语水平 |
进站时间 |
推荐单位 |
备注 |
注:1.交流期限分为一年和两年。
2.英语水平可填英语公共(专业)六级、八级、雅思、托福成绩。
3.申报单位填写此表并加盖公章,与电子文件一同报送。
附件3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重庆市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计划
申报表
姓名 |
|||
推荐单位 |
|||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申请时间 |
年月日 |
重庆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制表
填 表 说 明
1.申请书首页左上角“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为所申报学术会议及会议论文的所属学科。
2.“主要工作和研究经历”包括在国内、外研究机构任职、访问、进修等的经历。
3.“12.论文所属学科”须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规范表述填写。
4.如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流动站联合招收人员应由所在工作站推荐。
5.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 |
2.性别 |
3.民族 |
4.出生日期 |
||||
5.博士后在站 情况 |
博士后 编号 |
进站时间 |
进站单位 |
||||
流动站(工作站)名称 |
进站身份类型 |
博士后合作导师 |
|||||
6.主要 学习经历 |
起止时间 |
毕业院校 |
学位 |
一级学科 | |||
7.主要 工作、 研究 经历 |
起止时间 |
研究机构(单位) |
国别 |
经费来源 |
身份 | ||
二、会议基本情况
8.会议 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9.会议 其他 情况 |
举办地 |
会期 |
年月日— 年月日 | |
发起单位 |
||||
共同发起 单位 |
||||
承办单位 |
||||
支持 (赞助)单位 |
||||
会议官方 网址 |
||||
会议论文发表情况 |
收录情况 |
三、参会论文情况
10.论文 题目 |
中文 |
|||||
英文 |
||||||
11.论文 作者 排名 |
12.论文所属学科 |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
13.论文摘要(包括:研究目标、方法、结果、结论、关键词) |
四、本人承诺
本人已认真审阅此申请表所填内容,并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可靠且无涉密内容。对因虚报、伪造等行为引起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在外参会期间,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并严守国家秘密。
申请人:年月日 |
五、单位意见(由推荐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填写)
能确保获资助人员赴外参会时间:□是
单位审核及推荐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
推荐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日 |
申报的一级学科 |
会议名称 |
会议举办国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推荐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注:
附件4
|
|||||||||||||||
重庆市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表
申请人: |
博士后全国统一编号: | ||
申报单位: |
|||
项目名称: |
|||
研究方向: |
|||
研究方向: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E-mail: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申请日期: |
年月日 | ||
重庆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制表
须 知
1.“报送学科”系指申报者所报项目所属学科。若申报项目是学科交叉研究项目,应填写所涉及的学科名称。
2.“项目名称”不得超过25个字。
3.“研究方向”系指申报者所报项目的研究方向,不得超过15个字。
4.填表必须实事求是,认真翔实,不得弄虚作假。
5.申请人不得在《申报项目情况》(表3)“项目基本信息”、“申报内容的研究内容”、“申报项目的研究方法”中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重庆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年月日 | ||||||||||||||||||||||||||||||||||||||||
身份证号 |
职 称 |
||||||||||||||||||||||||||||||||||||||||||
在站 情况 |
进站时间 |
预计出站时间 |
|||||||||||||||||||||||||||||||||||||||||
流动站 |
|||||||||||||||||||||||||||||||||||||||||||
主要学习经历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承担重大课题情况 |
时间 |
项目名称 |
批准单位 |
本人承担的研究内容 |
经费金额 | ||||||||||||||||||||||||||||||||||||||
获得科技奖励 |
| ||||||||||||||||||||||||
获得荣誉称号 |
|
二、已取得的研究成果
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研究成果。内容包括:重要科研工作中的主要贡献,主要创新研究、发明创造、取得的专利、科研成果、代表性论著等。(可加页)
|
三、申报项目情况
1.项目基本信息
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研究类别 |
| |||||||||||||||||||||||||||||||||||||||||
项目来源 |
| |||||||||||||||||||||||||||||||||||||||||
现有经费来源及数额 |
||||||||||||||||||||||||||||||||||||||||||
项目 简要 介绍 |
限500字以内(特别提示:内容不得涉及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资助资格) | |||||||||||||||||||||||||||||||||||||||||
关键词 |
2、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
包括:研究项目主要内容、主要创新点、项目的预期目标、科学意义、应用前景等。(特别提示:本表可加页,内容不得涉及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资助资格) |
3、申报项目的研究方法
包括:研究计划、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实验方案、技术路线、已具备的条件及目前进展的情况。(特别提示:本表可加页,内容不得涉及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资助资格)
|
四、申请人承诺
我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如果获得资助,我将严格遵守重庆市博士后资助的有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
五、设站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六、区县(自治县)或市级部门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推荐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序 |
博士后站名称 |
博士后 |
职称 |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进站 时间 |
申报科研项目 |
研究 类别 |
推荐 导师 |
获博士后基金资助情况 |
备注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注:如是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的,请在“博士后站名称”一栏注明工作站和流动站名称。
附件5
重庆市博士后日常资助申请表
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 |
性别 |
照片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进站前身份 |
进站时间 |
|||
是否为全日制博士 |
是□ 否□ |
博士后编号 |
||
市级工作站设站单位 |
||||
流动站 |
||||
研究方向 |
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 | |||
单位承诺 |
以上信息及所交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
流动站(盖章):工作站(盖章): 年月日 | |||
市人力社保局 审批意见 |
(盖公章) 年月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 1、进站前身份:是指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统招统分、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港澳台人员、外籍人员。
2、本表提交一份。
申请人员汇总表
单位:(公章) 填表人及手机:
序号 |
现工作单位 |
姓名 |
进站前身份 |
博士后编号 |
进站专业 (一级学科) |
进站 文件号 |
单位银行开户名称 |
资金账号 |
开户银行 |
附件6
博士后出站留(来)渝科研资助申请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姓名 |
性别 |
照片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博士后编号 |
博士后进站前身份 |
|||||
是否为全日制博士 |
手机号码 |
|||||
原在站单位 |
出站时间 |
|||||
现工作单位 |
工作合同 起止时间 |
从年月日 至年月日 | ||||
研究课题或方向 |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及所交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
工作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月日 | |||
市人力社保局审批意见 |
(盖公章)
年月日 |
|||||
说明: 1、博士后进站前身份:是指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统招统分、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港澳台人员、外籍人员、现役军人、转业(复员军人)。
2、本表提交一份。
人员汇总表
(请单位排序)
序号 |
现工作单位 |
姓名 |
进站前身份 |
博士后编号 |
进站专业 (一级学科) |
研究课题或方向 |
出站时间 |
单位银行开户名称 |
资金账号 |
开户银行 |
单位:(公章) 填表人及手机:
附件7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全职博士后资助申请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姓名 |
性别 |
照片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进站前身份 |
进站时间 |
|||
是否为全日制博士 |
博士后编号 |
|||
工作站设站单位 |
||||
流动站设站单位 |
||||
进站专业(一级学科) |
||||
设站单位承诺 |
本单位承诺:以上信息及所交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
流动站(盖章):工作站(盖章): 年月日 | |||
市人力社保局 审批意见 |
(盖公章) 年月日 |
说明: 1、进站前身份:是指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统招统分、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港澳台人员、外籍人员。
2、本表提交一份。
申请汇总表
单位:(公章) 填表人及手机:
序号 |
现工作单位 |
姓名 |
进站前身份 |
博士后编号 |
进站专业 (一级学科) |
进站 文件号 |
单位银行开户名称 |
资金账号 |
开户银行 |
附件8
设站单位招收全职海外博士后资助申请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姓名 |
性别 |
照片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博士学位获得高校院校 |
国籍 |
进站时间 |
||||
是否为全日制博士 |
博士后编号(未进站不填) |
|||||
工作站设站单位 |
||||||
流动站设站单位 |
||||||
进站专业(一级学科) |
||||||
设站单位承诺 |
本单位承诺:以上信息及所交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
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年月日 | |||||
市人力社保局 审批意见 |
(盖公章) 年月日 |
申请汇总表
单位:(公章) 填表人及手机:
序号 |
现工作单位 |
姓名 |
进站前身份 |
博士后编号 |
进站专业 (一级学科) |
单位银行开户名称 |
资金账号 |
开户银行 |
附件9
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协议书(范本)
甲方: (设站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 职务:__________
乙方: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法律法规,甲、乙二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对在读博士研究生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连续培养对象。
第二条 制订博士、博士后科研人员继续培养方案,提供优良的科研环境,对乙方实施继续培养。
第三条 按市博管办核定的标准,在资助周期内,按____元/月标准将科研资助经费划拨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四条 与乙方共同享有科研成果知识产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按照有关规定及甲方的培养方案,接受甲方的科研培养,培养周期为 年。
第六条 在培养周期内,享受每年____万元的培养资助,延长博士研修年限期间,费用自理。
第七条 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条 根据培养目标,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校和转专业。
第九条 博士毕业后(或博士论文答辩通过后)当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办理进站手续,进站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非不可抗力因素,中途不得退站。
三、终止协议
第十条 在校学校期间,经甲方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第十一条 乙方在校期间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校纪被开除的。
第十二条 因自身原因,学业成绩达不到甲方培养要求,不能获取博士学位证书。
四、违约情形及处理
第十三条 乙方博士毕业后,未能按协议及时进站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应在1月内一次性向甲方退还所享受的资助经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五、附则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及相关部门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人员汇总表
单位:(公章) 填表人及手机:
序号 |
现就读学校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资助 周期 |
专业 (一级学科) |
单位银行开户名称 |
资金账号 |
开户银行 |
附件10
重庆市博士后创新导师工作室申请表
专家姓名:
申请单位: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一、博士后导师基本情况 | |||||||||||||||||||||||||||||||||||||||||||||||||||||||||||||||||||||||||||||||||
最高学位 |
现任行政职务 |
||||||||||||||||||||||||||||||||||||||||||||||||||||||||||||||||||||||||||||||||
技术职称 |
联系方式(手机) |
||||||||||||||||||||||||||||||||||||||||||||||||||||||||||||||||||||||||||||||||
二、近3年指导博士后科研人员数量 | |||||||||||||||||||||||||||||||||||||||||||||||||||||||||||||||||||||||||||||||||
指导人数 |
2017年 |
||||||||||||||||||||||||||||||||||||||||||||||||||||||||||||||||||||||||||||||||
2018年 |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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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3年指导博士后科研人员取得的重要成果 | |||||||||||||||||||||||||||||||||||||||||||||||||||||||||||||||||||||||||||||||||
成果奖励项,其中国家级项,省部级项(前三项)
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篇,其中五大检索收录篇(前三篇)
编撰著作部(前三部)
授权专利项(前三项)
荣誉奖励项,其中国家级项,省部级项(前三项)
| |||||||||||||||||||||||||||||||||||||||||||||||||||||||||||||||||||||||||||||||||
五、申报单位推荐意见 | |||||||||||||||||||||||||||||||||||||||||||||||||||||||||||||||||||||||||||||||||
1、推荐理由:
2、支持条件(包括工作和生活等方面):
| |||||||||||||||||||||||||||||||||||||||||||||||||||||||||||||||||||||||||||||||||
申报信息属实,本单位承诺予以上述支持,特推荐申报重庆市博士后导师工作室
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 |||||||||||||||||||||||||||||||||||||||||||||||||||||||||||||||||||||||||||||||||
六、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 |||||||||||||||||||||||||||||||||||||||||||||||||||||||||||||||||||||||||||||||||
(盖章) 年月日 | |||||||||||||||||||||||||||||||||||||||||||||||||||||||||||||||||||||||||||||||||
七、评审委员会意见 | |||||||||||||||||||||||||||||||||||||||||||||||||||||||||||||||||||||||||||||||||
(盖章) 年月日 | |||||||||||||||||||||||||||||||||||||||||||||||||||||||||||||||||||||||||||||||||
八、市人力社保局核准意见 | |||||||||||||||||||||||||||||||||||||||||||||||||||||||||||||||||||||||||||||||||
(盖章) 年月日 | |||||||||||||||||||||||||||||||||||||||||||||||||||||||||||||||||||||||||||||||||
重庆市博士后创新导师工作室申报简表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推荐部门 |
工作单位 |
近3年指导博士后科研人员情况 |
指导博士后科研人员3年重要成果奖励(前三项) |
博士后导师头衔(前三项) |
备注 | ||
奖励名称 |
授予单位 |
排序 | ||||||||
备注:1.“推荐部门”填写市级主管部门;
2.博士后导师头衔填写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国家级或市级专家称号。
附件11
重庆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园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营运单位基本情况 |
营运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注册地址 |
邮编 |
|||||
园区 基本 情况 |
园区名称 |
|||||
投资金额 |
成立 时间 |
单位性质 |
||||
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办公)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手机) | ||||||
详细地址 |
邮编 |
|||||
总建筑面积 |
导师人数 |
|||||
现有企业户数(个) |
场地租金标准(元/㎡) |
|||||
园区情况简介 |
主要说明园区的功能、硬软条件情况、社会效应等所应当具备的条件,请另纸附上。 | |||||
申报 单位 承诺 |
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对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诚信行为,同意承担取消园区命名后果和有关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 |||||
区县政府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专家评审意见 |
(签字) 年月日 | |||||
市人力社保局核准意见 |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