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 共 重 庆 市 江 津 区 委 组 织 部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废止《江津区“人才伯乐”评选实施细则》的通知
津人社发〔2023〕156号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管各企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经区人力社保局党委会2023年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江津区“人才伯乐”评选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发〔2021〕175号)文件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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