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6-05 15:54:22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区政协第十七届第三次会议第321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龚明伟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工作的建议》(第321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总工会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社保参保、缴费及补缴政策情况
(一)参保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二)缴费基数政策。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0〕4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渝府发〔2005〕111号):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三)补缴政策。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67号):用人单位少报职工人数、月数或职工缴费基数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报,经核实符合补缴条件的,可以补缴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期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早不早于1993年3月。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组建社保政策宣讲队,每月深入4个园区,开展“送培训+送政策”上门服务,采取“现场培训、当场解答”的方式,指导企业用好社保政策,区政协第十七届第三次会议召开以来,共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和“三进三送”暖心活动5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5万册,开展上门培训服务56场次、线上服务培训12场次,向企业职工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册;二是打造“区—镇街—村(社区)”三级人社服务体系,打造366人的精细化服务人员和16人的“划片包企”人社服务专员“两支队伍”,全方位宣传确保企业“应知尽知”;三是利用新媒体强化宣传,通过江津融媒体平台、江津日报、“江津人社”微信公众号、企业参保群等渠道,广泛发布社保参保政策,向全区参保企业点对点推送政策解读短信4万余条。
(二)做好与区总工会协作,共同推进职工参保工作。强化“惠民强企”导向,常态化协同开展社保政策宣讲与社保参保争议调解,提高职工幸福指数的同时提升企业发展指数。
(三)做好投诉举报稽核工作。在收到群众的投诉举报后立即展开核查。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就面对面沟通,纾解企业和职工之间因社保问题产生的矛盾,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维护群众的社保权益。充分发挥社保稽核作用,在提升服务质效方面下功夫,努力做到程序规范、定位精准、宣传有力,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为劳动者“保驾护航”。整个过程提高了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合法权益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做好执法为劳动者“保驾护航”。一是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为随机抽选,主要是对用人单位的书面材料进行监察,以便对审查出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纠正,规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2023年度,书面审查用人单位376户,责令整改用人单位59户;二是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执行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举措,评价结果将作为企业评优评先、招标、公司上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等劳动保障守法情况审查的重要依据。2023年度,评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A级853家、B级6家、C级5家;三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活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2023年度,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企业73家,对17家用人单位进行了规范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深入企业开展“助企纾困·人社在行动”“社保服务进万家”“三进三送”暖心活动等政策宣讲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利用集中宣讲、悬挂标语、张贴告知书等方式,普及社保政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社保参保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与区总工会合作。针对当前劳动者工作及参保情况,通过“人社+工会”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工会作用,进一步关心、关注职工,有效引导、协助职工办理社保参保帮助职工解决参保困难。
(三)进一步加强稽核检查。不断拓宽政企沟通渠道,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及时高效地做好与员工、企业的三方沟通工作,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和谐有序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总包单位进行参保登记。对未参保项目,会同协调相关主管部门,下达整改指令,责令限期完成参保手续,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等有关法规依法予以规范。
此复函已经钟明才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人力社保工作。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联系人:胡保强
联系电话:023-47557025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与区总工会合作,联动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社保经办机构,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暨“三进三送”活动50场,覆盖30万人次。 |
2024年12月底前 |
区人力社保局 |
2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取30家企业实地检查,常态化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
2024年12月底前 |
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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