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07 14:44:21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区政协十七届二次会议第373号提案的复函
蔡增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在津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的建议》收悉。经与区委组织部、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搭建在津高校人才工作专班
2023年初,区委组织部组织召开在津高校校地合作座谈会,深入研讨、谋划校地人才发展合作。区教委、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和7所在津院校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强调,要加强顶层设计,建立长效常态合作机制,突出跟踪问效,通过探索成立校地合作人才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举措,推动校地人才合作走深走实。目前,区委组织部已从区教委抽调了一名同志参与全区人才工作。
二、建立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机制
(一)扎实推进“津鹰计划”。年初面向区级部门、镇街、区管学校、区管医院、在津高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开展岗位需求收集工作,并于4月面向社会发布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包括科技创新、医疗卫生、乡村振兴等168个岗位共计340人。及早谋划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人才行动,拟于6月内初步完成2023年赴高校招聘活动方案。
(二)提档升级人才政策。出台江津人才政策3.0版,全方位构建“1+10+N”人才政策体系,对引育顶尖科技人才(团队)、培养集聚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鼓励柔性引才、创建创新创业平台、强化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等提出具体措施。区委组织部牵头创新实施“科技副总”专项,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高端人才集中单位先后选聘两批次“科技副总”30名,担任重点企业“技术副总”“金融副总”“管理副总”,帮助解决企业关键难题42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10项,达成项目合作16个。
(三)创新开展人才评价。4月4日,全区印发《江津区高层次人才评价制度2023年重点任务》,明确在全区范围内实行高层次人才“举荐制”“配额制”“晋级退出制”。其中对7所在津高校设置高层次人才2023年专属配额指标共10个,采取随引随报随评方式,支持并推动在津高校新引进海内外高端创新创业人才,有效实现校地人才共引共育共用。
三、落实好高校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
《江津区津鹰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价和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全职新引进或入选国家级人才,按“一事一议”实行政策支持。支持周期内的区级高层次人才入选重庆英才计划,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发放剩余部分,并按上级发放的研究支持经费1:1配套;全职新引进的重庆英才计划入选者,按上级发放的研究支持经费1:1配套”。目前已累计兑现杨智勇、周桐等在津高校市级人才区级配套奖励20万元。进一步做实人才服务,对在津高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与区教委协商处理,优先安排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市委、区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与在津高校加强沟通,推进组建在津高校高层次人才工作专班相关工作,动态调整在津高校高层次人才管理台账,指导各在津高校开展柔性引才,深化校地、校企、校校合作,加快构建校地人才发展共建共享新格局,更好服务江津经济社会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才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接受您的监督指导,虚心接受您的意见建议,努力把人才工作做实做好。
此复函已经钟明才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持续推进“科技副总”等项目开展,落实人才评价“配额制”,做好后续人才服务。 |
2023年12月前 |
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组织部、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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