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07 16:48:43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7号建议的复函
彭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几点建议》(第017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长缓慢问题
按照重庆市社保局的安排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调整,统筹考虑全国基础养老金标准,考虑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物价变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保障标准调整,适时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二、高龄补贴问题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的是“市级统筹”,区县社保中心作为市级统筹区域内的社保具体经办机构,只能执行市政府及市人力社保局的社保政策和标准,包括参保对象的补贴标准、补贴范围等只能严格按照市级统一规定执行,不能私开口子放宽补贴对象范围。
三、增加缴费档次问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最高缴费档次为2000元,2021年最高缴费档次为3000元,2022年最高缴费档次为4000元,缴费档次三年持续增长。老百姓可结合自身经济收入状况,按目前十三个缴费档次,自行选择档次参保。
四、设置最低缴费积累额问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或领取待遇条件的人群提供了一份兜底性的保障,几乎覆盖了16周岁以上的所有人群。如果设置最低缴费积累额,那势必会把许多的低收入群体排除在外,无法参保也无法实现对这部分群体的保障。
五、对长期缴费人员的鼓励问题
体现在对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时,每超过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且对于不同缴费档次,缴费补贴标准不同,缴费档次越高,补贴越多。现有十三个缴费档次,补贴标准对应从40元-175元/年不等。补贴计入缴费人员个人账户,最终对个人账户养老金产生影响。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接受您的监督指导,虚心接受您的意见建议,努力把人力社保工作做实做好。
此复函已经钟明才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特此复函。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联系人:杨庆顺,联系电话:18182273667)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补贴范围按照市级统一政策规定执行,基础养老金随物价变动等适时调整,缴费档次三年持续增长,目前共十三个档次供居民自主选择。) | 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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