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71784229H/2023-002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0 | [ 发布日期 ] | 2023-10-20 |
发布日期: 2023-10-20 16:48:21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江津区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情况的公示(2023年第四批)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57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渝就发〔2023〕15号)有关精神,经企业确认,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复核,现就已审核通过的《重庆市江津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2023年第四批)》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投诉、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凡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真实姓名。
投诉电话:81222352,联系人:王永玲。
附件:重庆市江津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四批)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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