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就业创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3-11-24 16:29:52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说明:针对贫困劳动力】

行使内容

为在户籍所在区县以外区域实现全日制单位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除外)、自主创业,且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并仍处于就业状态的我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机构名称

主管部门

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部门

江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服务主题

就业创业

办理形式

就近办、一次办

行使层级

县级

咨询电话

023-47557045

监督电话

023-47555047

服务地址

江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服务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实施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三、大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结果材料

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公示样本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收费

网上支付

预约办理

物流快递

常见错误示例和问题

问: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在哪里申请?

答:可在全市任一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类型

原件数

复印件

来源渠道

设立依据

受理标准

适用情形

1

重庆市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纸质版

1

自然人

《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三、大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是否本人承诺签字

通用

2

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出示)

/

/

/

公安局(人力社保局)

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是否真实有效

通用

3

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情况说明或近3个月的工资流水

纸质版

1

自然人

是否真实有效

非市内单位就业且未参保人员无须提供

4

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情况说明,或近3个月的工资流水,或近3个月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

纸质版

1

自然人

是否真实有效

非市外单位就业人员无须提供

5

工商营业执照

纸质版

1

市场监管部门

是否真实有效

非市外自主创业人员无须提供

收费标准

编号

收费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流程图

绘制从受理到最后办结的全过程流程图,以JPG格式图片附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