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71784229H/2025-0032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1 |
发布日期: 2025-08-21 15:54:25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以部门名义统一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计划,制定劳动人事监察执法制度;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负责受理对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统筹协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对本辖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受理对涉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的举报,依法查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负责加强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建设,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事项;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有且只有江津区行政执法支队一个单位。根据津委编〔2024〕15号文,2024年上半年撤销该单位,行政执法职能回归区人力社保局机关,在编人员连人带编划入区人力社保局所属的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55.11万元,支出总计155.11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86.86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为根据津委编【2024】15号文件文件支队人员划转至仲裁院,本账套只核算到7月,故数据有大幅减少。
2. 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5.11万元,较上年减少86.86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为根据津委编【2024】15号文件文件支队人员划转至仲裁院,本账套只核算到7月,故数据有大幅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11万元,占比100%未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及年初结转和结余。
3. 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5.11万元,较上年减少86.86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为根据津委编【2024】15号文件文件支队人员划转至仲裁院,本账套只核算到7月,故数据有大幅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55.11万元,占比100%;无项目支出。
4.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5.11万元,支出总计155.11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86.86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为根据津委编【2024】15号文件文件支队人员划转至仲裁院,本账套只核算到7月,故数据有大幅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11万元,较上年减少86.86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为根据津委编【2024】15号文件文件支队人员划转至仲裁院,本账套只核算到7月,故数据有大幅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86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同上。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 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11万元,较上年减少86.86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为根据津委编【2024】15号文件文件支队人员划转至仲裁院,本账套只核算到7月,故数据有大幅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86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同上。
3.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度一致。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20万元,占比0.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下半年经费划转至仲裁院,7-12月份无相关核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0.71万元,占84.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86万元,下降37.6%,主要原因是下半年经费划转至仲裁院,7-12月份无相关核算。
(3)卫生健康支出15.10万元,占9.74%,较年初预算数减无增减。
(4)住房保障支出9.10万元,占5.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半年经费划转至仲裁院,7-12月份无相关核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03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下半年经费划转至仲裁院,7-12月份无相关核算。公用经费11.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84万元,减少71.5%,主要原因同上。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本单位年初无“三公”经费预算,故本年度无“三公”经费发生。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93万元,下降82.3%,主要原因是下半年经费划转至仲裁院,7-12月份无相关核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9万元,较上年减少28.84万元,下降71.5%,较年初预算减少32.46万元,下降73.86%,主要原因是下半年经费划转至仲裁院,7-12月份无相关核算。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国有资产全在机关本级核算,我单位下无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项目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2050803 培训支出 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2080101 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艳 联系电话:023-4754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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