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71784229H/2025-0032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1 |
发布日期: 2025-08-21 14:58:59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办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承担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七)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拟订人才引进办法。(八)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江津工作或定居办法。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办法,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十)贯彻执行重庆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市级及以上层次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十一)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三)负责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十四)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包括机关本级、人事考试中心、行政执法支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四个机构。根据津委编〔2024〕15号文,2024年上半年撤销区人力社保行政执法支队,其单位在编人员连人带编划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193.32万元,支出总计2193.32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48.35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40余万元。
2. 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93.32万元,较上年减少48.35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40余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3.32万元,占比100%。无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及年初结转和结余。
3. 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93.32万元,较上年减少48.35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40余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38万元,占比63.57%;项目支出798.94万元,占比36.43%。
4.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与2023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93.32万元,支出总计2193.32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48.35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40余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35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40余万元。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 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35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40余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8.31万元,增长22%,主要是因为引进人才项目增加293.22万元,综合业务管理项目增加225.68万元,三支一扶项目支出减少119.00万元,信息化建设减少9.36万元以及其他支出增加7.77万元共同形成。
3.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度相比一致。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08万元,占0.2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19.98万元,占92.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8.31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引进人才项目增加293.22万元,综合业务管理项目增加225.68万元,三支一扶项目支出减少119.00万元,信息化建设减少9.36万元以及其他支出增加7.77万元共同形成。
(3)卫生健康支出86.23万元,占3.9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4)住房保障支出81.03万元,占3.6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2.0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3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社保、上年度目标考核清算、工资增资等共同形成。公用经费222.2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39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费据实列支,未达到上年支付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8万元,减少26.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费由年初预算压减3万元及接待费下降0.48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4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传送、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3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费由年初预算压减3万元及0.03万元未支付形成。
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主要用于外区外省人社工作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5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是据实列支,本年支付量未达上年支付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2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97.1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1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2.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53万元,下降60.30%,主要原因是工伤鉴定工作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7.8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20万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才经费中级岗前培训11.7万元使用此科目引起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83万元,较上年减少23.92万元,下降10.69%,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33万元,下降4.46%,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79%。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及复印纸。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798.94万元;无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项目。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体监控 |
自评总分 (分) |
1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301-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003-社会保障科 |
部门 联系人 |
周艳 |
联系电话 |
47549803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795.01 |
2193.32 |
2193.32 |
100 |
10 |
1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795.01 |
2193.32 |
2193.32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实现全年的基本支出,按计划实施全年的项目支出。保证本单位在2024年的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合理使用,达到各个项目支出预计的目标,落实各项目实施绩效。 |
实现全年的基本支出,按计划实施全年的项目支出。保证本单位在2024年的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合理使用,达到各个项目支出预计的目标,落实各项目实施绩效。 |
实现了全年基本支出1394.38万元,项目支出798.93万元。按计划实施了全年年初的项目支出,中途追加项目支出358.89万元。保证了本部门在2024年的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合理使用,达到各个项目支出预计的目标,落实各项目实施绩效。在2024年度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中各项指标排名靠前。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工资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单位数量 |
家 |
= |
398 |
398 |
0 |
100 |
20 |
20 |
||||
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
定性 |
以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及真实性进行评价,存在一类问题扣2.5分,无问题得满分。 |
1 |
0 |
100 |
10 |
10 |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 |
% |
≥ |
90 |
98.6 |
9.56 |
100 |
10 |
10 |
||||
人事考试组织事故发生率 |
% |
= |
0 |
0 |
0 |
100 |
20 |
20 |
2024年度无人事考试组织事故发生。 | |||
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
≥ |
98 |
100 |
2.04 |
100 |
20 |
20 |
||||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
万元 |
≤ |
10.7 |
9.72 |
9.16 |
100 |
5 |
5 |
||||
采用保障金方式的政府采购占比情况 |
定性 |
无保障金采购的,得满分。保障金采购占比小于10%,按该项90%得分,占比>10%,不得分 |
1 |
0 |
100 |
5 |
5 |
|||||
聘用人员控制情况 |
人 |
≤ |
9 |
5 |
44.44 |
100 |
10 |
10 |
严格落实津人社发【2024】30号文,进一步控制人数,年末实有人数为5人。 |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临聘人员支出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301-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003-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付斌斌 |
联系电话 |
47521992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5.00 |
15.00 |
15.00 |
100 |
10 |
1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5.00 |
15.00 |
15.00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对单位自聘的人员保证工资正常发放,维护单位工作正常运转。 |
按津人社【2024】30号文件要求, 严格控制非在编人员数量。通过清理清退或人员主动离职后不再重新招聘等办法,使年末临聘人员数量降至5人。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临聘人员聘用人数 |
人 |
≤ |
9 |
5 |
44.44 |
100 |
30 |
30 |
|||||
劳务人员年度考核情况表 |
份 |
= |
1 |
1 |
0 |
100 |
10 |
10 |
|||||
经费保障类临聘人员费用年标准 |
万元/年 |
= |
5 |
5 |
0 |
100 |
10 |
10 |
|||||
临聘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30 |
30 |
|||||
规范管理临聘人员资料 |
份 |
= |
1 |
1 |
0 |
100 |
10 |
10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均为优良。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2080101 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80104“综合业务管理”,本部门用于核算考试考务及评审鉴定、工伤认定公告及鉴定经费、社保大厅运行经费等。
2080108“信息化建设”,本部门用于核算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方面的支出,如金保网维护、工资软件系统运行维护等支出。
2080116“引进人才费用”,本部门用于核算全区引进高级人才,市级“鸿雁计划”人才,人才专家健康体检和健康疗休养经费等。
2080712“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反映财政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艳 联系电话:023-4754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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