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71784229H/2024-0023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2024-08-22 17:03:27
重庆市江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
2、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负责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3、负责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负责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
4、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建设。
5、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见习基地管理。
6、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
7、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8、负责人才交流服务相关工作。
9、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为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城乡就业统筹科、失业保险科、就业服务科、创业指导科、市场管理科、就业培训科、职业能力建设科、财务基金科、档案管理科、人才服务科11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结构来看,2023年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仅为重庆市江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本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1064.56万元,支出总计11064.56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546.69万元,增长5.20%,主要原因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增加741.06万元,引进人才项目增加7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项目减少281.38万元。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06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64.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547.88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增加741.06万元,引进人才项目增加7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项目减少281.38万元。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06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90万元,占比10.36%;项目支出9918.66万元,占比89.64%。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546.69万元,增长5.20%,主要原因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增加741.06万元,引进人才项目增加7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项目减少281.38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064.56万元,支出总计11064.56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546.69万元,增长5.20%,主要原因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增加741.06万元,引进人才项目增加7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项目减少281.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64.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7.88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增加741.06万元,引进人才项目增加7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项目减少281.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18.61万元,减少24.64%。主要原因是公共实训基地项目预算减少3758.94万元,普惠金融发展项目预算减少1076.23万元,就业补助资金项目预算增加1192.42万元。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64.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6.69万元,增长5.20%。主要原因是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增加741.06万元,引进人才项目增加7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项目减少281.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18.61万元,减少24.64%。主要原因是公共实训基地项目预算减少3758.94万元,普惠金融发展项目预算减少1076.23万元,就业补助资金项目预算增加1192.42万元。
3.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746.17万元,占比6.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58.97万元,减少83.44%,主要原因是公共实训基地项目预算减少3758.9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19.99万元,占比89.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6.58万元,增长13.98%,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项目预算增加1192.4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1.28万元,占比0.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4)农林水支出274.2万元,占比2.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6.23万元,减少79.70%,主要原因是普惠金融发展项目预算减少1076.23。
(5)住房保障支出72.92万元,占比0.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5.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96万元,增长14.21%,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保险、公积金基数调整,人员增加3人,2023年调入2人,公务员招录1人。公用经费20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2万元,增加1.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购买办公设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7万元,下降79.2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过紧日子的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4万元,增加5.06%。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83万元,主要用于云南、四川来津调研、区县交流学习返乡创业园、劳务相关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4万元,增长5.06%。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8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9批次,18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44.6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13万元,较上年增加3.32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购买办公设备等。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61万元,增长4.4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购买办公设备。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45万元,较上年减少0.36万元,减少44.4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过紧日子的规定。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12万元,较上年增加3.04万元,增长146.15%。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0。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2023年用工监测费用。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9918.6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部门应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表,单位只需公开项目绩效自评表。有重点专项项目的部门应公开所有重点专项项目绩效自评表;无重点专项项目的部门应选择至少一个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整体监控 |
自评总分 (分) |
95.079 | |||||||||
项目主管 部门 |
308-重庆市江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
财政归口科室 |
003-社会保障科 |
部门 联系人 |
王稀 |
联系电话 |
81222354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46831647 |
112341417.62 |
110645570.65 |
98.49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46831647 |
112341417.62 |
110645570.65 |
98.49 |
10 |
9.84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按规定完成2023年度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完成全年的非税收入 3、按要求为个人参保的外出务工人员给予意外险财政补助 4、完成全年的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5、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做好线上线下岗位推送;大力开展政策宣传 6、政策完善、创业带动、技能提升、平台搭建、就业扶贫,确保就业目标任务完成,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推动全区就业创业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
完成2023年度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完成非税收入并全部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预决算差异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2 |
12 |
||||
补助按时到位率 |
% |
≥ |
90 |
90 |
0 |
100 |
25 |
25 |
||||
项目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
% |
≥ |
85 |
85 |
0 |
100 |
11 |
11 |
||||
服务群众政策知晓率 |
% |
≥ |
85 |
82 |
3.53 |
64.7 |
15 |
9.71 |
||||
服务群众对政策满意度 |
% |
≥ |
85 |
85 |
0 |
100 |
20 |
2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 |
≤ |
10 |
0 |
100 |
100 |
11 |
11 |
三公经费未超出控制率 | |||
一般性支出控制率 |
% |
≤ |
10 |
10 |
5 |
100 |
6 |
6 |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就业补助资金 |
自评 总分 (分) |
97.74 | |||||||||||
项目主管 部门 |
308-重庆市江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
财政归口科室 |
003-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王稀 |
联系电话 |
81222354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58540000 |
70790000 |
70564975.12 |
||||||||||||
其中: 财政拨款 |
58540000 |
70790000 |
70564975.12 |
99.68 |
10.00 |
9.96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资金按规定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目标2: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人口。 目标3:确保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不超过5.5%。 |
目标1:资金按规定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目标2: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人口。 目标3:确保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不超过5.5%。 |
按规定支出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创业补贴。完成年度新增就业2.94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03%.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 |
% |
≥ |
90 |
95 |
5.56 |
100 |
10 |
10 |
||||||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
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的比例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
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 |
5.5 |
3.03 |
44.91 |
100 |
10 |
10 |
就业岗位增多,失业率下降 | |||||
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
% |
≥ |
90 |
88 |
2.22 |
77.8 |
10 |
7.78 |
||||||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 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 |
% |
≥ |
80 |
85 |
6.25 |
100 |
5 |
5 |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就业见习补贴 |
自评 总分 (分) |
93.08 | |||||||||||
项目主管 部门 |
308-重庆市江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
财政归口科室 |
003-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王稀 |
联系电话 |
81222354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4000000 |
4000000 |
3899177.91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000000 |
4000000 |
3899177.91 |
97.47 |
10.00 |
9.74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对吸纳符合就业见习补贴要求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与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 |
按规定对参加就业见习203人给与就业见习补贴。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 |
% |
≥ |
90 |
88 |
2.2 |
77.8 |
30 |
23.34 |
||||||
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及时率 |
% |
≥ |
90 |
95 |
5.56 |
100 |
30 |
30 |
||||||
社会对见习补贴政策的知晓率 |
% |
≥ |
50 |
50 |
0 |
100 |
20 |
20 |
||||||
享受补贴人员对政策的满意度 |
% |
≥ |
80 |
85 |
6.25 |
100 |
10 |
10 |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普惠金融 |
自评 总分 (分) |
94.44 | |||||||||
项目主管 部门 |
308-重庆市江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
财政归口科室 |
003-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王稀 |
联系电话 |
81222354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3504246.34 |
4112035.96 |
2742035.96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3504246.34 |
4112035.96 |
2742035.96 |
66.68 |
10.00 |
6.66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支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 目标2: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目标3:支持试点城市探索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以《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开展财政支 |
完成市级担保贷款任务8719.8万元。及时兑现贷款贴息。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 |
% |
≥ |
90 |
89 |
1.11 |
88.9 |
20 |
17.78 |
||||
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资金足额拨付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 |
% |
≥ |
60 |
60 |
0 |
100 |
20 |
20 |
||||
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小微企业满意度 |
% |
≥ |
80 |
85 |
6.25 |
100 |
5 |
5 |
||||
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人满意度 |
% |
≥ |
80 |
85 |
6.25 |
100 |
5 |
5 |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外出务工人员意外险财政补助 |
自评 总分 (分) |
9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308-重庆市江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
财政归口科室 |
003-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王稀 |
联系电话 |
81222354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180000 |
194620 |
19462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180000 |
194620 |
194620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按要求为个人参保的外出务工人员给与意外险财政补助 |
为符合条件的9731人参保人员完成参保。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参保的政府补助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全年参保人数 |
人数 |
= |
59000 |
9731 |
83.51 |
0 |
10 |
0 |
|||||||||
被保险人赔付准确率 |
% |
≥ |
90 |
90 |
0 |
100 |
20 |
20 |
|||||||||
赔付资金在规定时间到位率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外出务工人员减少 | ||||||||
被保险人对于意外险政策知晓率 |
% |
≥ |
85 |
85 |
0 |
100 |
20 |
20 |
|||||||||
被保险人对政策的满意度 |
% |
≥ |
80 |
80 |
0 |
100 |
10 |
10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对自评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应说明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稀 联系电话:023-8122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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