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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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71784229H/2022-002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9-01 [ 发布日期 ] 2022-09-01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2-09-01 16:28:35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1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办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承担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七)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拟订人才引进办法。(八)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江津工作或定居办法。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办法,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十)贯彻执行重庆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市级及以上层次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十一)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三)负责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十四)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设下列内设机构:1.办公室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工资福利科4.人才职称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5.劳动关系和就业促进科(法制科)6.社会保险科7.工伤保险科(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8.基金监督和财务管理科

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1.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2.江津区人才交流考试服务中心3.江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877.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65.61万元,上年结转11.96万元),支出总计2877.57万元,年末无结转。收支较上年决算数2875.58万元增加了1.99万元、增长0.07%,跟上年基本持平。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本年收入286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688.09万元增加177.52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317.58万元,“教育支出”增加0.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7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9万元,等共同因素形成。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877.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863.63万元增加13.94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24.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0.46万元共同形成。其中:基本支出1238.91万元,占43.05%;项目支出1638.66万元,占56.9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较上年决算数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新的预算管理要求,单位对2021年当年的结转资金不再做结转结余处理。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全部资金均为财政拨款。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77.5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9万元,跟上年基本持平。总体情况和原因与以上所述相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全部资金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77.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863.63万元增加13.94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24.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0.46万元共同形成。其中:基本支出1238.91万元,占43.05%;项目支出1638.66万元,占56.95%

项目支出减少110.46万元主要原因是“引进人才费用”减少178.69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减少1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58.68万元,“综合业务管理”增加96.55万元,“信息化建设”增加13万元等项目资金共同形成。

2.与预算比较情况。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284万元增加1354.66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引进人才费用”1214.4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8.68万元、“综合业务管理”81.55万元中途追加资金形成。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5.6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5.14万元增加0.46万元,是因为有人员调入增加了教育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64.38万元,占96.1%,较年初预算数1279.86万元增加1484.52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有1472.56万元资金为中途追加资金,使用上年结转资金11.9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8.79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56.12万元增加2.67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增加了卫生健康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8.8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41.15增加7.65万元,增加18.6%,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8.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1.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873.62增加128.15万元,增长15%,是因为单位调入人员较多。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60.1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37.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40.89万元减少3.75万元,下降1.5%,在2021年度人员增加的情况下,我单位厉行节约,保证了公用经费不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7万元,下降40.1%, 较上年支出数20.57万元减少10.34万 元,下降50.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明显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1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2万元,下降40.8%,较上年支出数19.68万元减少10.5万元,下降53.4%,主要原因是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合理安排公车使用。

公务接待费1.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区外省人社工作交流、市局专项检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5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0.89万元增加0.16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各类接待支出据实列支,较上年多接待20人次。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226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5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240.89万元减少3.75万元,下降1.5%,在2021年度人员增加的情况下,我部门厉行节约,保证了公用经费不增长。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6.54万元减少1.36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有效控制了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4.86万元增加0.7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各类培训据实列支,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3.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办公桌椅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全部采用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1638.6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均为优良。

   (二)绩效自评结果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仲裁补助公告等业务经费

项目

编码


自评

总分

(分)

98.7

主管

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

处室

社保科

项目

联系人

王土银

联系电话

47222773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30

30

30

100

10

10

其中:

市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仲裁会议经费

2.每年办案约1500件左右,外出调查办案,基层巡回调解仲裁、案件档案整理归档。

3. 每年1500件案件中,约有100件案件因单位搬迁、停产、倒闭等原因需要公告送达参加庭审文书和裁决结果文书,升级平面媒体每次800元,共需8万元左右。

4.全区92名调解员,每年培训两次,每次1万元,共两万元。

5.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基层兼职仲裁员的积极性,方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6.我局两名仲裁委成员,院12名工作人员,预计人员变动2人,每人每月补助450元。15*450*12=8.1万元。


1.召开仲裁委会议以及裁审衔接会共2次,并召开片区会和泸江永荣仲裁联席会。

2.仲裁立案1431件,办结1425件,结案率99.58%。现场接待咨询1800多人次,开启绿色通道300余次,驻点仲裁72场,指导基层办案656件,圆满完成既定目标

3.全年通过市级报刊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共计13次。

4.全年度符合给予办案补助的案件共计106件,按实际审核足额发放补助。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立案数

<

1500


1431

100

2

2

基层调解数

>

400


656

80

2

1.6

公告数

<=

15


13

100

3

3

调解率

%

>

60


67

100

30

30

终局裁决率

%

<

50


47

100

10

10

平均办案时间

<

45


34

70

3

2.1

结案率

%

>

95


100

100

20

20

每亿元GDP案件发生率

<

2


1.18

100

10

10

服务态度

%

>

90


95

100

5

5

业务熟练

%

>

90


93

100

5

5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引进人才费用”,本部门用于核算全区引进高级人才,市级“鸿雁计划”人才,人才专家健康体检和健康疗休养经费等。

综合业务管理”,本部门用于核算考试考务及评审鉴定、工伤认定公告及鉴定经费、信息系统软件维护费、社保大厅运行经费等。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本部门核算各类离退休人员机构的支出。

信息化建设”,本部门用于核算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54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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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人社局本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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