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71784229H/2025-0023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9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9 |
发布日期: 2025-06-19 16:34:18
准予延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决定书
津人社劳延许字〔2025〕第13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 重庆金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6MA5YP7715W
地址(住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东部新城C4地块半岛明珠A9幢94、9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唐书兴
你公司向本机关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延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证照编号:5001162019015。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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