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71784229H/2025-0015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5 |
发布日期: 2025-04-25 17:05:37
准予劳务派遣事项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津人社劳变字〔2025〕3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 重庆雅春物业管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6593682405G
地址(住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518号祥瑞大厦1幢11-7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朱维华
你公司提出的变更劳务派遣许可事项申请(法人变更)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变更劳务派遣许可事项:
公司法人由 “蔡宇”变更为:“朱维华”。
证照编号:5001162025003。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变更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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