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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1-01-15 19:36:02

江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

养老保险待遇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防范在押服刑或刑满释放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维护基金安全,近日,江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集中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成立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针对服刑前已按月领取养老待遇和服刑前未按月领取养老待遇两类人员合理分类施策,制定措施,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次行动有序开展,取得成效。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强化数据比对。根据上级下发的疑似数据,加强与公安、司法、信访部门的沟通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就服刑人员的信息收集、分类汇总等工作进行任务分配,及时核查比对服刑人员信息数据,对服刑人员采取“停、查、追”三步工作法,首先及时暂停发放养老待遇,然后深入各镇街、各村居实地核查,确认追缴金额,建立追缴台账,确保不漏一人。

三是加强工作督查,确保追缴效果。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深入各镇街进行督导,指导各镇街将追缴工作责任到人,确保及时追缴到位,对经核实确系违规领取养老待遇的,采取上门入户、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及时告知违规人员相关政策,责令领取人员退还多领待遇,对拒不退还、涉嫌欺诈骗保的,按照相关规定,移交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社会稳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宣传形式,强化社保政策常态化宣传,不断提高参保人的社保权益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认真做好服刑人员个人信息保密和舆情防控工作,制定舆情应对预案,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和舆论炒作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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