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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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876W/2026-00011 [ 发文字号 ] 津农发〔2026〕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6-03-06 [ 发布日期 ] 2026-03-09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建立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储备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3-09 14:07:0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江津综保区管委会、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白沙工业园发展中心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储备库的通知》要求,为系统构建覆盖全产业链、服务全发展周期的优势特色产业,决定建立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项目储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储备

(一)产业方向及重点环节围绕全市36316”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体系策划包装产业项目。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围绕“花椒、水稻、甘薯、茶叶、蔬菜、柑橘、渔业、中药材、龙眼荔枝、生猪、蛋鸡”产业储备与之相关的基地建设、加工物流、科技创新、品牌培育、为民服务等全产业链建设环节。

项目申报及负面清单申报项目需具备规划、用地、环评等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置条件,联农带农明显,明确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投资估算财政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支付人员工资、大量购买一次性生产物资“负面清单”。

申报主体及限制条件项目实施主体为依法登记注册、信用记录良好、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具备自筹资金能力。近两年发生过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件,存在严重侵害农民权益等行为,虚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不得申报入库。

(四)储备流程及其他要求。项目储备库实行“主体申报、镇街(园区)汇总、审核、市级复核、动态管理”的流程区农业农村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初审,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筛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原则上每季度末集中向市农业农村委报送入库项目将作为推荐申报国家及市级相关项目、组织银企对接的优先选择

二、项目报送

镇街(园区)要指导经营主体准确把握储备要求,确保政策“应知尽知”、主体“应储尽储”、项目“应报尽报”2026315前将优势特色产业储备项目汇总表通过“一表通”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抄送区财政局,此项工作每季度末月15号前动态更新上报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36日    

联系人产业发展科薛梅联系电话:023-4752725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津农发〔2026〕8号关于建立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储备库的通知.doc
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储备流程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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