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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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876W/2024-00111 [ 发文字号 ] 津农业农村委函〔2024〕265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2-19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开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30 10:15:3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岗位按需开发、规模总体稳定、规范有序管理”的原则,现就做好2025年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开发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我区常住人口中16-70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含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下同)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置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

监测帮扶服务岗位安置对象为“两类群体”中,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已满3年的,70(含)-75岁(含)公益性岗位超龄的,身体部分残疾或智力障碍程度较轻的,以上人员均需具有基本劳动能力,且能胜任监测帮扶岗位工作。

根据各镇街提交的脱贫人口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需求计划申请,我区拟开发2025年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1621个、监测帮扶服务岗39个(详见附件)。

二、工作时限

原则上各镇街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开发工作应在2025110日前完成。

三、岗位标准

(一)岗位领域:满足城乡基层公共服务需求,开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妇幼保健、托老托幼助残、乡村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类岗位。弥补“三农”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治理不足,开发农村公路建设与管护、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河湖巡查与管护、垃圾污水处理、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河塘清淤整治、造林绿化、生态林管护等岗位。

(二)补助标准: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原则上按每小时21元计发劳动报酬,每月8天,每天不少于3小时,按500//月予以发放。监测帮扶服务原则上按每小时21元计发劳动报酬,每月7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按300//月予以发放。

(三)设置周期:20251月至202512(该年度内,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四、开发流程

(一)计划申请。镇街收集各村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用工需求情况,并向区农业农村委提交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开发计划申请。

(二)需求反馈。区农业农村委研究、审核后将同意招用的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数量反馈镇街。

(三)公开招聘。镇街在各村公开发布经同意招用的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招聘简章。

(四)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提交《公益性岗位(监测帮扶服务岗)报名表》申请岗位。

(五)民主评议。村民代表大会开展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产生就业候选人;如申请人员小于或等于岗位人数,省略此环节。确定用工人选后报镇街审核,审核后将花名册返回各村

(六)乡镇审核。各村(社区)镇街申报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用工申报情况报告,镇街就业候选人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招用资格进行审核,并经镇街研究确定拟招用人员。

(七)审核。镇街上报区级部门审核,区级部门将研究、审核后的花名册反馈镇街。

(八)张榜公示。审核后的拟就业人员在镇街公示栏、村公示栏对外张榜公示(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

(九)确定使用。镇街与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招用的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区农业农村委备案,并将招用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十)补贴发放。各镇街及时准确报送岗位补贴名单至区农业农村委,由区农业农村委定期将岗位补贴采用“一卡通”方式统一发放到人。

五、工作要求

(一)合理设置岗位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设置要符合村级实际,根据区域山林、河流等资源禀赋,公共基础设施现状,脱贫人口身体技能等情况,按照岗位需求和群众需求,合理设置岗位。

(二)严格确定程序。镇街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发安置管理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按照开发程序开展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的招用工作。并严格按照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确定程序收集档案资料备查。对聘用期满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人员,可按程序再安置一次,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重新计算。

(三)加强日常管理。镇街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的管理。要签订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合同(协议)并按规定履行;健全管理制度、考勤记录、考核制度并落实到位;规范人员进出更换,实名制上岗,不得存在顶岗、代岗、不上岗、人岗不适等违规现象;按时足额发放岗位补贴。

严肃工作纪律。此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必须用于脱贫人口,镇街要严肃工作纪律,绝不允许重残人员(一、二级残疾)或实际失去劳动能力人员进入岗位外出务工人员进入岗位一人多岗、优亲厚友、变相发钱、将公益性岗位变成农村“第二低保”现象发生。

(五)按时报送名单。请各镇街在2025110日前完成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开发工作,并通过渝快政“一表通”填写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人员信息备案,以后每月20日前在渝快政“一表通”中更新当月补贴人员名单。岗位人员发生变化的,也要通过渝快政“一表通”业务报表及时更新上报。

联系人:黄敏     联系电话:023-47535677

附件:江津2025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开发安排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12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江津区2025年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开发安排表

序号

镇街

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

监测帮扶服务岗

备注

小计

公共环境和卫生保洁

公路保洁员

村道管护

公路管护

森林管护

巡山护林

河道管护

饮水管道管护

小计

公共环境和卫生保洁

公路保洁员

公路管护

生态巡护

村道管护

合计


1621

740

31

759

74

9

4

3

1

39

14

4

2

1

18


1

白沙镇

55



55






3





3


2

柏林镇

122

122








3

3






3

蔡家镇

150

79


56

6

9











4

慈云镇

15



15













5

德感街道

13

13















6

鼎山街道

1



1













7

杜市镇

47

15


11

21





4

4






8

广兴镇

63

6


53



4










9

几江街道

9

9















10

嘉平镇

98

21


64

13





3



1


2


11

贾嗣镇

109



109






6





6


12

李市镇

90

90








1

1






13

龙华镇

43

23


20













14

珞璜镇

6


6














15

圣泉街道

6

6















16

石蟆镇

130

1


129






2





2


17

石门镇

22

7


3

12












18

四面山镇

45

45















19

四屏镇

35

17


16




1

1








20

塘河镇

30

29






1









21

吴滩镇

25


25







4


4





22

西湖镇

86

27


48

10



1


3

2


1




23

先锋镇

38

38















24

永兴镇

140

8


132






5




1

4


25

油溪镇

37



37













26

支坪镇

44

39


5






1





1


27

中山镇

148

141



7





4

4






28

朱杨镇

14

4


5

5













附件下载:

津农业农村委函〔2024〕265号 关于做好2025年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和监测帮扶服务岗开发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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