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876W/2024-00078 | [ 发文字号 ] | 津农业农村委函〔2024〕181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7-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7-18 |
发布日期: 2024-07-18 09:31:5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今年为《江津区柑橘产业振兴规划(2024-2027年)》实施开局之年,为做好柑橘精深加工发展,确保优质加工原料供应,经研究决定,现对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进行补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建设内容
柑橘果园高接换种,嫁接品种要求为鲜食兼宜加工橙汁的甜橙类品种。
二、申报主体要求
申报主体为依法诚信从事柑橘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不予支持:
(一)不符合我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尤其是生产基地在城市(镇)发展规划或工业园区拓展区域范围内的;
(二)近三年内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三)凡有弄虚作假被查处,有效期内存在诚信缺失不良记录,拖欠民工工资、土地租金等负面曝光,涉及司法案件未结案或租金未兑现影响稳定的;
(四)有严重面源污染群众反映强烈尚未整改,或存在涉及农业生产安全隐患等其他情况的;
(五)存在土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撂荒情况;
(六)实施主体未建立健全财务核算的。
三、资金补助标准及管理要求
(一)高接换种要求集中成片果园每亩不低于45株,嫁接成活率90%以上,其中:平均每株嫁接刀数12刀及以上的,按600元/亩进行补助;平均每株嫁接刀数6(含)—12刀的,按照450元/亩进行补助;平均每株嫁接刀数6刀以下的,按照300元/亩进行补助。
(二)财政资金用于支持果园高接换种费用(接穗、嫁接薄膜以及嫁接人工费)及后期管护费用,财政资金支持高接换种后的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三)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
四、申报要求
(一)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项目由新型经营主体向所在镇(街)申报。
(二)各申报实施主体自愿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不得代编代报,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附件1),项目汇总表(附件2)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三)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一经审计、税务、财政等部门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各镇(街)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加注意见(盖章)后汇总上报,在上报文件中载明联系人姓名、工作部门、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2024年7月25日18时前,各镇街将推荐申报函、实施方案、项目汇总表通过办公网电子公文报送区农业农村委,电子件一并通过渝快政发送给区多经中心联系人,同时将纸质件(镇街推荐申报函、项目汇总表、各项目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各1份,项目实施方案1式3份)报送江津区多种经营技术推广中心303室。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人:区多种经营技术推广中心,何洪委,电话:47531048。
附件:1.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实施方案
2.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汇总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 系 人:杨仕春 职务/职称:区多经中心主任/农艺师
办公电话:47537011 手机:13668028690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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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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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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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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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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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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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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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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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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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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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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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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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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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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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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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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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镇街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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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
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汇总表 | ||||||||||
汇总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区县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投资总额 | 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备注 |
1 | 江津 | 区农业农村委 | ||||||||
2 | ||||||||||
说明:本表所有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填报内容需与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一致。 |
附件下载:
津农业农村委函〔2024〕181号 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的补充通知.wps
附件1.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实施方案.doc
附件2: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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