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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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876W/2024-00078 [ 发文字号 ] 津农业农村委函〔2024〕181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7-17 [ 发布日期 ] 2024-07-18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18 09:31:5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今年为《江津区柑橘产业振兴规划(20242027年)》实施开局之年,为做好柑橘精深加工发展,确保优质加工原料供应,经研究决定现对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进行补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建设内容

柑橘果园高接换种嫁接品种要求为鲜食兼宜加工橙汁的甜橙类品种

二、申报主体要求

申报主体为依法诚信从事柑橘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不予支持:

不符合我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尤其是生产基地在城市(镇)发展规划或工业园区拓展区域范围内的;

(二)近三年内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三)凡有弄虚作假被查处,有效期内存在诚信缺失不良记录,拖欠民工工资、土地租金等负面曝光,涉及司法案件未结案或租金兑现影响稳定的

(四)有严重面源污染群众反映强烈尚未整改,或存在涉及农业生产安全隐患等其他情况的

(五)存在土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撂荒情况;

实施主体未建立健全财务核算的。

三、资金补助标准及管理要求

(一)高接换种要求集中成片果园每亩不低于45株,嫁接成活率90%以上,其中:平均每株嫁接刀数12刀及以上的,600元/亩进行补助;平均每株嫁接刀数6(含)—12刀的,按照450/亩进行补助;平均每株嫁接刀数6刀以下的,按照300/亩进行补助

(二)财政资金用于支持果园高接换种费用(接穗嫁接薄膜以及嫁接人工费)及后期管护费用,财政资金支持高接换种后的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三)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

、申报要求

(一)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项目由新型经营主体所在镇()申报

(二)各申报实施主体自愿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不得代编代报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附件1项目汇总表(附件2)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三)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一经审计、税务、财政等部门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各镇(街)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加注意见(盖章)汇总上报,在上报文件中载明联系人姓名、工作部门、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202472518时前,镇街推荐申报函、实施方案、项目汇总表通过办公网电子公文报送区农业农村委,电子件一并通过渝快政发送给区多经中心联系人同时将纸质件镇街推荐申报函、项目汇总表、各项目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1份,项目实施方案13报送江津区多种经营技术推广中心303。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人:区多种经营技术推广中心,何洪委,电话:47531048

附件:1.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实施方案

2.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汇总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71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 系 人:杨仕春     职务/职称:区多经中心主任/农艺师

办公电话:47537011       手机:13668028690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评审

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备注

业务

评审

现有条件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业务目标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财务

评审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财政支持环节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资金筹措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评审结论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评审人员签字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评审组 长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镇街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1

附件2







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区县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投资总额 补助金额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备注
1 江津 区农业农村委







2




















说明:本表所有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填报内容需与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一致。


附件下载:

津农业农村委函〔2024〕181号 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的补充通知.wps
附件1.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实施方案.doc
附件2: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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