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876W/2024-00073 | [ 发文字号 ] | 津农业农村委函〔2024〕146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6-25 | [ 发布日期 ] | 2024-06-25 |
发布日期: 2024-06-25 17:25:2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培训机构、学校:
现将《江津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津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6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3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为引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突出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素养等重点,大力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全区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550人,开设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65个。其中,培训经营管理型人才和农村致富带头人400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150人。根据前期培训需求调查情况和目标任务,拟开设高素质农民培训班11个,其中,经营管理型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班8个、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班3个。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紧扣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的人数不低于60%。支撑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开展培训,分区域、分品种、分技术确定培训内容,遴选培训对象,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聚焦大食物开发,服务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发展,根据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智慧农场等从业所需技术技能要求开展技术培训。继续面向牛羊养殖主体、渔民开展技术及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加大农机领域培训力度。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做好师资课程储备。
(二)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等,分领域、分产业、分层级开展系统培育,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三)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全面开设综合素养课程,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育对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四、专项行动
(一)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以大豆、玉米、油菜等重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因地制宜、按需设班。以粮油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为对象,围绕全产业链技能,强化急需、短板技能培训。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对象,以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常态化农机应急救灾服务队为重点,聚焦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扩大实施专业农机手培育行动,提高农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继续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项培训、豇豆质量安全控制培训。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对象,开展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面向上述主体从业就业人员,以相关涉农岗位所需的技术技能为主要内容,通过订单式组班、定制式培训、师傅带徒弟等方式,提升农民就业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三)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全区开设65个班,由各镇街农广分校(农技推广机构)具体实施。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春耕春管、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及骨干培训和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相关培训,普及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农村移风易俗、农耕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提高农民参与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等乡村治理过程的能力和意识,培育文明乡风。举办培训的村应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四)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重点开展先进适用技术、农产品加工、农村物流、品牌打造、电商营销、金融信贷、经营管理等方面培训,提升示范带动能力,落实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及扶持政策。
(五)开展青年专题培训。联合团区委、区内中高职院校等,拓展培育目标,拓宽实施内容,探索培育路径,开展青年高素质农民专题培训班至少一个,积极动员涉农青年、中高职院校毕业生参与专题培训。
五、项目资金及主要用途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财农〔2018〕145号)有关规定执行。2024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总计196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农民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所开展的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信息宣传和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等。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市内培训补助标准按300元/人•天执行,农民素质素养培训补助标准按200元/人•天执行。
(一)经营管理型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1天,按照人均3300元标准执行,全区培训400人,小计132万元。
(二)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按照人均2100元标准执行,全区培训150人,小计31.5万元。
(三)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培训时间不超过1天,每个班培训经费0.5万元,全区65个班,小计32.5万元。
(四)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可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训专项审计费。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对象年龄16周岁以上,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人员。各镇街要与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工作相结合,全面摸清本区域在乡、返乡、入乡人才,认真建立参训学员台账,并组织各种重点农村群体参加培训。经营管理型(农村致富带头人)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农业企业家)、创新创业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和乡村治理带头人;专业生产型重点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服务人员和乡村社会事业服务人员。
(二)制定培训方案。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库中符合办学条件的机构要结合自身优势,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制定培育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优选师资教材,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制定详细可行的培训方案。区农业农村委集中对申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后,择优选用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评审通过后的培训机构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三)分层分类组织实施。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的,实操实训学时数不应低于总学时数的2/3,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以发展能力提升培育为主的,强调选育用一体化培养,将培育对象纳入发展监测范围;以从业就业技能培训为主的,鼓励在农业企业、农业园区进行岗位实践或顶岗实习。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系统,全面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评价。承担办学任务的培训机构,要不断提高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年工作高质高效、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做好档案管理。各办学主体要做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切实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要确保参训学员基础信息100%入库,建立完善培育学员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培训方案、学员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证书发放和其他相关培训信息,实现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五)注重培训时效。各镇街及时摸清培训需求,建立学员台账并认真组织有培训需求的农民按时参训(7月前完成);各办学主体要认真制定培训方案,合理安排培训时间(7月前完成);方案评审通过后及时填报参训学员信息,认真组织完成培训任务,规范整理培训档案(11月10日前完成);及时总结培训工作亮点,将优秀学员、典型事迹等以信息表和简报形式上报区农业农村委(11月10日前完成),同时提炼形成机制、路径和模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广。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素质农民培训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农民群众参加各类培训,配合相关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好高素质农民培训,落实好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等工作。
(二)加强工作监管。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学员组织及全程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标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以及乡村振兴绩效考核中的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数量指标任务。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各培训机构须建立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账,规范使用资金,补助资金按规定全部用于培训,保障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并接受专项审计。
(三)加强资源利用。农广分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和联系基层的优势,积极承担应急性培训任务。各中高职院校应重视农民学历提升。有序引导和规范社会化培育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合理设置遴选条件,强化开班审查、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支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将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师资纳入共享师资队伍,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院校、农广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优先选用部省级规划、推荐教材,以及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教材。
附件:1.江津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计划表
2.江津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开班计划表
3.江津区2024年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计划表
附件1
江津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线下培训天数(天) |
线上培训(学时) |
培训人数(人) |
拟开班数(个) |
经费标准 |
金额 (万元) | ||||||
1 |
经营管理型和致富带头人培训 |
11 |
24 |
400 |
8 |
3300元/人 |
132 | ||||||
2 |
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 |
7 |
8 |
150 |
3 |
2100元/人 |
31.5 | ||||||
3 |
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 |
1 |
/ |
1625 |
65 |
200元/人 |
32.5 | ||||||
合计 |
/ |
/ |
/ |
/ |
/ |
196 |
|||||||
附件2
江津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开班计划表
序号 |
培训类型 |
拟培训 地点 |
拟培训方向 |
培训人数(人) |
资金 (万元) |
1 |
经营管理型和农村致富带头人 |
待定 |
粮油+无人机 |
50 |
16.5 |
2 |
待定 |
粮油+专业农机手 |
50 |
16.5 | |
3 |
待定 |
粮油+专业农机手 |
50 |
16.5 | |
4 |
西湖镇 |
粮油+专业农机手 |
50 |
16.5 | |
5 |
柏林镇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
50 |
16.5 | |
6 |
中山镇 |
粮油 |
50 |
16.5 | |
7 |
吴滩镇 |
粮油+豇豆质量安全 |
50 |
16.5 | |
8 |
待定 |
青年专题班(电商) |
50 |
16.5 | |
9 |
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 |
白沙镇 |
青年专题班(乡村工匠) |
50 |
10.5 |
10 |
白沙镇 |
水果 |
50 |
10.5 | |
11 |
石蟆镇 |
粮油 |
50 |
10.5 | |
总计 |
550 |
163.5 |
附件3
江津区2024年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计划表
序号 |
镇街 |
培训人数(人) |
开班数(个) |
资金(万元) |
1 |
白沙镇 |
75 |
3 |
1.5 |
2 |
先锋镇 |
75 |
3 |
1.5 |
3 |
油溪镇 |
75 |
3 |
1.5 |
4 |
石蟆镇 |
75 |
3 |
1.5 |
5 |
李市镇 |
75 |
3 |
1.5 |
6 |
德感街道 |
50 |
2 |
1 |
7 |
几江街道 |
50 |
2 |
1 |
8 |
圣泉街道 |
50 |
2 |
1 |
9 |
双福街道 |
50 |
2 |
1 |
10 |
鼎山街道 |
50 |
2 |
1 |
11 |
四面山镇 |
50 |
2 |
1 |
12 |
贾嗣镇 |
50 |
2 |
1 |
13 |
柏林镇 |
50 |
2 |
1 |
14 |
龙华镇 |
50 |
2 |
1 |
15 |
珞璜镇 |
50 |
2 |
1 |
16 |
广兴镇 |
50 |
2 |
1 |
17 |
蔡家镇 |
50 |
2 |
1 |
18 |
石门镇 |
50 |
2 |
1 |
19 |
嘉平镇 |
50 |
2 |
1 |
20 |
四屏镇 |
50 |
2 |
1 |
21 |
塘河镇 |
50 |
2 |
1 |
22 |
吴滩镇 |
50 |
2 |
1 |
23 |
西湖镇 |
50 |
2 |
1 |
24 |
夏坝镇 |
50 |
2 |
1 |
25 |
慈云镇 |
50 |
2 |
1 |
26 |
永兴镇 |
50 |
2 |
1 |
27 |
支坪镇 |
50 |
2 |
1 |
28 |
中山镇 |
50 |
2 |
1 |
29 |
朱杨镇 |
50 |
2 |
1 |
30 |
杜市镇 |
50 |
2 |
1 |
合计 |
1625 |
65 |
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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