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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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876W/2024-00054 [ 发文字号 ] 津农业农村委发〔2024〕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4-01 [ 发布日期 ] 2024-04-01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01 17:04:5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保险承办机构:

为切实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农户种植效益,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43号)及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农业保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保险品种对象

我区作为产粮大县,本次开展农业保险品种主要是:稻谷、玉米、马铃薯、油菜、柑橘、花椒、高粱、渔业。其中种植业保险期限应覆盖农作物全生长周期,渔业保险期限应满一年。承保范围包括全区种养殖户,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大户可独立投保,单个种植、养殖农户由村、镇统一组织集中投保

、承保机构和投保方法

根据《江津区财政局关于明确2024202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通知》(津财农〔2023104号)文件,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共遴选出5家承保机构,承保区域情况如下: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公司,承保区域为:先锋镇、四屏镇、四面山镇、柏林镇、嘉平镇、中山镇、蔡家镇、李市镇。

(二)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江津支公司,承保区域为:朱杨镇、石门镇、吴滩镇、油溪镇、德感街道。

(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公司,承保区域为:石蟆镇、塘河镇、白沙镇、永兴镇、慈云镇、龙华镇。

(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公司,承保区域为:广兴镇、杜市镇、夏坝镇、西湖镇、贾嗣镇。

(五)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江津中心支公司,承保区域为:支坪镇、珞璜镇、圣泉街道、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双福街道。

承保机构服务时间202411日至20271231日。

投保方法分为个体投保和村、镇集体投保。个体投保的种养殖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社长收集种植户信息、权属信息、花名册等汇总到村上审核,再由各村统一汇总到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再由保险公司统一收集基础资料;集体以村、镇为单位投保的,应要求组织农户投保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填写投保单、投保情况汇总表和分户标的投保清单,做到应保尽保。

收集基础数据资料后,保险公司组织农险专员下基层走访并对其标的实地验标,由保险公司统一将集体投保的分户清单在各乡镇、村进行张榜公示后,委托村组经济合作社社长,组织各乡(镇)单位投保,并收取投保人应缴部分保费。

、指导性计划承保面积

各承保机构负责各自片区稻谷、玉米、马铃薯、油菜、柑橘、花椒、高粱、渔业保险承保工作。综合考虑各片区农作物、渔业面积和承保机构年度计划,各险种承保面积指导性计划如下:

1.     水稻种植保险14.9万亩(人保财险4.31万亩、平安财险2.2万亩、太保财险5万亩、安诚财险2.67万亩、中华财险0.72万亩);

2.     玉米种植保险9万亩(人保财险2.56万亩、平安财险1.37万亩、太保财险2.76万亩、安诚财险1.54万亩、中华财险0.77万亩);

3.     马铃薯种植保险0.03万亩(人保财险0.03万亩);

4.     油菜种植保险2.5万亩(人保财险0.6万亩、平安财险0.5万亩、太保财险0.9万亩、安诚财险0.4万亩、中华财险0.1万亩);

5.     柑橘种植灾害险0.8万亩(人保财险0.2万亩、平安财险0.15万亩、太保财险0.2万亩、安诚财险0.09万亩);

6.     高粱种植保险0.9万亩(人保财险0.11万亩、平安财险0.09万亩、太保财险0.6万亩、安诚财险0.09万亩、中华财险0.01万亩);

7.     花椒价格指数保险15万亩(人保财险6.8367万亩、平安财险0.7773万亩、太保财险2.8136万亩、安诚财险3.3314万亩、中华财险1.2411万亩

8.     渔业保险0.4万亩(人保财险0.08万亩、平安财险0.08万亩、太保财险0.08万亩、安诚财险0.08万亩、中华财险0.08万亩

、各险种财政补助标准

(一)稻谷种植保险

稻谷种植保险包括中央财政补贴的稻谷完全成本保险、稻谷物化成本保险。

1.     稻谷完全成本保险金额为1100元,保险费率4.5%,保费49.5/亩,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2.275/亩(占45%)、市财政补贴14.85/亩(占30%)、区财政补贴4.95/亩(占10%)、投保人自付7.425/亩(占15%)。

2.     稻谷物化成本保险金额为600元,保险费率6%,保费36/亩,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6.2/亩(占45%)、市财政补贴10.8/亩(占30%)、区财政补贴3.6/亩(占10%)、投保人自付5.4/亩(占15%)。

以上两种保险,同一地块同一生长季只能选择其中一种险种,不能重复投保。

(二)玉米保险

玉米保险包括中央财政补贴的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玉米物化成本保险、玉米收入保险。

1.     玉米完全成本保险金额为1100元,保险费率4.5%,保费49.5/亩,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2.275/亩(占45%)、市财政补贴14.85/亩(占30%)、区财政补贴4.95/亩(占10%)、投保人自付7.425/亩(占15%)。

2.     玉米物化成本保险金额为600元,保险费率6%,保费36/亩,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6.2/亩(占45%)、市财政补贴10.8/亩(占30%)、区财政补贴3.6/亩(占10%)、投保人自付5.4/亩(占15%)。

3.     玉米收入保险金额为910元,保险费率6%,保费54.6/亩,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4.57/亩(占45%)、市财政补贴16.38/亩(占30%)、区财政补贴5.46/亩(占10%)、投保人自付8.19/亩(占15%)。

以上三种保险,同一地块同一生长季只能选择其中一种险种,不能重复投保。玉米收入保险是《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43号)文件提出的新险种,将根据承保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请各镇街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推广。  

(三)马铃薯种植保险

马铃薯保险包括中央财政补贴的马铃薯物化成本保险、市级财政补贴的马铃薯完全成本补充保险。

1.     马铃薯物化成本保险金额为600元,保险费率5%,保费30/亩,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3.5/亩(占45%)、市财政补贴9/亩(占30%)、区财政补贴3/亩(占10%)、投保人自付4.5/亩(占15%)。

2.     马铃薯完全成本补充保险金额为640元,保险费率4%,保费25.6/亩,其中市财政补贴12.8/亩(占50%)、区财政补贴7.68/亩(占30%)、投保人自付5.12/亩(占20%)。

以上两种保险,马铃薯物化成本保险为中央补贴险种,马铃薯完全成本补充保险为市级补贴险种,农户在投保中央补贴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的基础上,可再投保地方补充保险,不可以单独选择投保地方补充保险。

(四)油菜种植保险

油菜保险为中央财政补贴的油菜物化成本保险,保险金额为600元,保险费率5%,保费30/亩,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3.5/亩(占45%)、市财政补贴9/亩(占30%)、区财政补贴3/亩(占10%)、投保人自付4.5/亩(占15%)。

(五)柑橘成本保险

柑橘成本保险为市级补贴险种,保险金额为1000元,保险费率2%,保费20/亩,其中市财政补贴10/亩(占50%)、区财政补贴4/亩(占20%)、投保人自付6/亩(占30%)。

(六)高粱种植保险

高粱种植保险为区级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险金额为800元,保险费率6%,保费48/亩,其中市财政补贴19.2/亩(占40%)、区财政补贴14.4/亩(占30%)、投保人自付14.4/亩(占30%)。

(七)花椒保险

花椒保险金额为1000/,保险费率10%,保费100/亩,其中市财政补贴40/亩(占40%)、区财政补贴30/亩(占30%)、投保人自付30/亩(占30%)。

(八)渔业保险

渔业保险为区县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险金额为4000/,保险费率5%,保费200/亩,其中市财政补贴80/亩(占40%)、区财政补贴60/亩(占30%)、投保人自付60/亩(占30%)。

脱贫户、监测户参加以上农业保险(农产品收益保险除外),市级财政补贴比例提高5%相应降低脱贫户、监测户缴费比例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农业保险是一项重大民生工作,可以大幅度降低广大农户生产风险,直接保障农户生产效益。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区财政局负责保险费补贴资金预算、拨付、结算和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农业农村负责拟定参保计划并指导辖区内乡镇(街道)、承保机构做好承保理赔、查勘定损、防灾减损,准确提供农业保险生产和产量等相关数据,以及宣传培训等工作。各镇(街)负责协助、配合保险机构开展对辖区内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等工作,初步协调农户与承保机构之间的问题,复核并对辖区内农业保险投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根据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要求,为加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生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纳入对各镇街2024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完成指导性计划的得基础分,超额完成10%及以上的得满分。

(二)广泛宣传引导,强化过程管控

镇街和承保机构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纸、电视、网络、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发挥专职农险人员和基层协办人员作用,将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宣传进村、解读到户,引导广大农户自主自愿参保提升广大农户知晓度、参与度和监督权。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和江津银保监分局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控、防范以及依法查处单位(组织)或个人虚构、虚增保险标的,或者以同一标的进行多次投保等各类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

(三)承保理赔到位,规范内部管理

保险承办机构应加强承保理赔管理,投保信息真实、准确、合规进行复核,严禁虚假记录或编制投保信息;应规范查勘定损,及时、主动处理农户报案现场,做到不择保、不拒保,不惜赔、不拖赔严禁封顶赔付、平均赔付,严禁拖赔、惜赔、无理拒赔要认真履行经办主体责任,完善内控体系,切实降本增效,严格控制综合费用率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追责问责

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资金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保费资金的筹集、核算、使用与管理,切实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资金的监督检查。对虚假投保、虚假理赔、截留挪用保费资金及理赔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江津区2024年农业保险承保面积指导性计划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44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江津区2024年农业保险承保面积指导性计划表









单位:亩
序号 镇街 业务
公司
中央补贴险种 市级补贴险种 区县优势特色
农产品保险
水稻 玉米 马铃薯 油菜 柑橘 高粱 花椒 渔业
1 几江街道 中华
财险

350



1888 50
2 双福街道 170 200



29 110
3 鼎山街道 130 600



2585 20
4 圣泉街道 700 650
200

1697 20
5 珞璜 3200 3200
200

1254 400
6 支坪 3000 2700
600
100 4958 200
小计 7200 7700 0 1000 0 100 12411 800
7 德感街道 安诚
财险
400 900
300

2082 50
8 油溪 10100 5150
1000 1000 700 12240 350
9 吴滩 5300 2200
300 200 200 8694 100
10 石门 5600 4450
1500 1300
6080 200
11 朱杨 5300 2700
900

4218 100
小计 26700 15400 0 4000 2500 900 33314 800
12 石蟆 太保
财险
16000 6000
1800 200 550 3421 300
13 永兴 8000 4200
2500 100 3000 2491 50
14 塘河 3000 1200
300

1963 50
15 白沙 15100 11000
2500 600 1700 6296 200
16 龙华 4300 4000
1300 1100 650 7667 150
17 慈云 3600 1200
600
100 6299 50
小计 50000 27600 0 9000 2000 6000 28137 800
18 李市 人保
财险
9000 5500 200 2300 200 250 15520 250
19 蔡家 12000 5700
1200 400 450 3895 150
20 中山 3400 1600
500
100 979 50
21 嘉平 3800 2500
400 300
4085 50
22 柏林 5800 4100
600 100 200 326 10
23 先锋 7600 4700
600 1000 100 43561 250
24 四面山 600 800
100


30
25 四屏 900 700 100 300


10
小计 43100 25600 300 6000 2000 1100 68366 800
26 贾嗣 平安
财险
5300 3200
1000 300 550 1660 400
27 夏坝 1800 1300
2000 200 150 592 50
28 西湖 8700 5000
1000 700 100 4811 200
29 杜市 4600 3200
1000 300 50 399 100
30 广兴 1600 1000


50 312 50
小计 22000 13700 0 5000 1500 900 7774 800
合计 149000 90000 300 25000 8000 9000 150002 4000
备注:本计划仅为指导性计划,为承保面积下限,不限定承保面积上限,各承保机构可根据农户实际投保意愿调整责任区域内各镇(街)的承保面积。


附件下载:

津农业农村委发〔2024〕8号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江津区2024年农业保险承保面积指导性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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