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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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0-28 09:25:00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实施抽查检查,根据实际制定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19号)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

(二)制定必要性。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规范农业农村部门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活动,优化我区农业农村营商环境,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乡村振兴。

)文件依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农村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2022年重庆市农业农村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渝农规〔20228号),要求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

二、目的意义

“双随机、一公开”是政府管理方式的改革创新,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渝农规〔20228号文件的出台,统一明确了我市农业农村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制度,建立完善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体系,对进一步规范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监管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文件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农业农村委行政审批科。

二)征求意见情况监管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区农业农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并向社会及有关单位公开征求了相关建议意见,没有收到任何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情况通过区农业农村委行政审批科合法性审查。

四、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区农业农村委对随机抽查目录清单事项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对目录清单事项涉及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及其产品进行检查、检验。

五、文件主要内容

(一)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

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包括哪些内容?

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应包括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抽查依据和抽查主体等。

(三)“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比例是多少?

不定向抽查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市场主体总量的3%

(四)什么人员可以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人员包括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通俗来讲,入库人员要有执法证。

(五)怎么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根据监管的对象、行为等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比如农药经营主体名录库、农机经营主体名录库等。

(六)如何体现抽取的随机性。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采取摇号、机选等方式,从检查人员、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动态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

(七)检查方式有哪些?

可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科学实施抽查检查

(八)检查中可以录音录像吗?

检查记录及相关资料要经检查人员和被抽查对象签名确认,要完整记录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样品抽取等检查过程。必要时进行现场录音、录像,检查过程资料归档保存备查。

(九)检查结果如何公开?

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对象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检查类别、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结果、检查人员等信息,通过“信用中国(重庆)门户网站—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信息系统”集中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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