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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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对《关于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十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9-06 09:30:00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目的意义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渝委农办〔202211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关于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二、文件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起草。

(二)征求意见况。征求意见稿于2022822日—831日在区农业农村委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情况。送审稿已经通过区农业农村委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江津区范围内从事特色产业规划、生产经营、政策支持、监督服务以及科研的各类主体

、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怎么巩固提升特色主导产业

一是优化乡村产业长效发展规划布局,培育壮大区域优势产业。二是有序推进产业基地标准化改造。三是建立健全产业基地管护体系。四是发挥脱贫村产业指导组作用,对15个脱贫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进行产业技术指导(辅导)。四是强化特色产业科技支撑,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作用,推进校地、院地合作,与西南大学开展“农业主要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体系研究”等合作。

(二)对发展农产品加工有什么支持政策

一是运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加大对脱贫村加工企业新建或购买农产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支持力度。二是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加工园区贷款给予贴息。三是新升规入统企业给予每户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三)怎么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一是建立完善产权制度体系,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二是落实好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四)怎么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增收?

一是积极推广资产收益、土地流转、资金入股、房屋联营、务工就业、产品代销、生产托管、租赁经营等8种利益联结方式。二是加强对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情况动态监测,将政策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有效挂钩。三是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构建“产业专家+技术指导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普通农户”的链式农技推广服务模式

(五)财政是否会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投入

2022-2025年度,逐步加大产业发展资金投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分别不低于55%60%65%70%

(六)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有哪些措施?

将特色产业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政策措施落实、特色产业覆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等情况;要将特色产业发展纳入督查督办范畴,对重点工程、重要事项跟踪督办问效问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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