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4-08 10:30:00 大 中 小
《江津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25日印发,并对外公开发布。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振兴”的要求,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1〕142号)等有关精神,按照区领导指示制定。
(二)制定必要性。
进一步加强我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业领军人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作用,建立我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制度,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三)文件依据。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1〕142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二、目的意义
《管理办法》旨在我区探索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制度,依托首席专家组建专家团队,围绕全区农业产业发展需求,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相关技术研究、集成和示范推广,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为产业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支撑,为提升我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培育本土人才。
三、文件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区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中心。
(二)征求意见情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区农业农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并向社会及区司法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公开征求了相关建议意见,没有收到任何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情况。通过区农业农村委行政审批科合法性审查。
四、适用范围
《管理办法》适用于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中首席专家申报条件并经过相关程序选任和批准的人员。
五、主要内容
(一)《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管理办法》共7章20条,包括总则、组织保障、首席专家推选条件、选任程序、首席专家职责与待遇、首席专家的管理和附则。
(二)首席专家是做什么的?
首席专家的概念是指按照江津区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围绕产业发展需求,进行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集成和示范;收集、分析农产品的产业及其技术发展动态与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为农户开展技术示范和技术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支撑;推进产学研结合,提升农业区域创新能力,增强我区农业竞争力而设定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首席专家的岗位有哪些?
首席专家的岗位设置有粮食、油料、花椒、水果、蔬菜、水产、茶叶、中药材(枳壳)、畜禽、土壤肥料等10个岗位。今后根据产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增设相应岗位。
(四)首席专家的工作模式是怎么样的?
首席专家下设3—5名成员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选取1—2个区内重点培育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业基地作为试验站,构建“首席专家+技术团队+试验站”的农业科学技术研发、推广服务模式。
(五)首席专家有组织保障吗?
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首席专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及时解决和处理首席专家所反映的问题。
(六)首席专家和专家组成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首席专家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具有农业专业技术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农技人员、副处级及以上行政事业管理人员、高级农民技师,在本专业领域从事5年以上的研究或推广工作,能起到领衔带头作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专家组成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较好的实践经验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具有农业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农技人员、科级及以上行政事业管理人员、农民技师及以上农民技术职称人员,原则上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七)首席专家怎么选任?
首席专家选任程序为首席专家选任按照自愿报名、专家答辩、领导小组确认、区政府批准的程序产生及专家组成员由首席专家提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八)首席专家的职责和待遇如何?
首席专家的主要职责和待遇包括首席专家参照区级二类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有人才激励金;项目经费由区财政统筹,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首席专家科研经费,支持首席专家及其团队实施相关产业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推广等。
(九)首席专家是怎么管理的?
主要明确首席专家的任职期限、管理、考核、经费使用等。首席专家任期3年,对首席专家及其团队实行年度和届满终期考核制度,运用考核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